智慧財產權法治現代化需多方發力
2017-04-17
 

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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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財產權法治現代化需多方發力

智慧財產權法治現代化需多方發力

2017-04-17

立法單獨成典執法綜合管理改革司法案例指導  

 

  中國的智慧財產權制度發展,正迎來一個新的拐點。4月15日至16日在上海召開的2017智慧財產權南湖論壇,謂之為“智慧財產權法治現代化”。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原校長吳漢東教授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對應經濟發展從依靠資源轉向以創新動力的新理念,智慧財產權法治現代化意味著立法對新技術的跟進,執法上的綜合管理改革,司法上的智慧財產權法院探索包括醞釀中並“一定會建立”的上訴法院等。

  近年來,創新成為中央文件中的熱詞,技術的日新月異獲得了越來越好的政策支持。立法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由此也顯出了一定的滯後性,修已有之法或進行新的立法任務日益繁重。

  除了一系列單項法律規範的制定與完善外,智慧財產權是否單獨成典,或是進入民法典中,也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中國社科院研究員李明德表示,民法總則制定過程當中,智慧財產權學術界曾經投入極大的熱情希望智慧財產權入典,但是現在通過的民法總則只有123條有一個簡單規定。“如果智慧財產權不能入典,我們是否可以推動制定中國的智慧財產權法典,這是值得我們思考的問題。”

  在執法上,目前行政執法不斷強化,近兩年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公佈的辦案數量不斷增長。據國家智慧財產權局保護協調司副司長張志成介紹,今年以來國家智慧財產權局開展了國家重點產業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建設工作,以探索構建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體系,目前已經在江蘇常州建立了首家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此外仲裁調解試點工作也在啟動。

  為實現快速審查、快速授權、快速確權、快速維權的協調聯動,發揮行政執法便捷高效和低成本的優勢,目前全國範圍已經建成了17個智慧財產權快速維權中心,76個智慧財產權維權援助中心。

  在吳漢東看來,智慧財產權分散多頭管理,是目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關鍵問題。如何去破解這一難題,就需要進行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改革。

  在國務院剛剛印發的自由貿易試驗區全面創新改革政策中,均對智慧財產權的改革先行先試提出了明確要求,部分省市也率先開展了綜合管理先行先試。上月底成都市智慧財產權局正式掛牌,成為又一個實現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管理的地方智慧財產權局。

  《法制日報》記者從國家智慧財產權局瞭解到,智慧財產權綜合管理改革,也正是今年國家智慧財產權局各項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司法上的“智慧財產權法治現代化”,則體現在近年剛剛建立起的智慧財產權法院,上訴法院“一定會建立起來”,吳漢東說。

  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原副庭長金克勝認為,智慧財產權案例指導制度的研究和運用,是“智慧財產權法治現代化”中的重要內容。

  據金克勝介紹,3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第十六批實踐指導性案件都是涉及智慧財產權領域的指導性案例,“這是最高法院首次以專門形式對一個領域發佈指導性案例,其中9件民事案件,1件刑事案件。最高法院已經發佈了15批共77個指導案例,其中10件涉及智慧財產權,可見最高人民法院對智慧財產權的重視。”

  智慧財產權法治的現代化,少不了來自企業的意見。“中國的智慧財產權保護環境比很多人想像得好。”騰訊公司副總裁、總法律顧問艾文博(Brent Irvin)說。以數位內容產業的版權保護為例,“目前的保護環境能夠支援收費的商業模式,這是五年前沒有人能夠想像的。”

  在艾文博看來,有兩個問題需要關注與解決。其一是目前商標搶注的問題還比較嚴重,雖然一些大公司對這一問題有比較充分的資源去應對,但對中小企業影響比較大,會影響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的發展。其二是“專利流氓”的問題。在艾文博看來,“專利流氓”的說法本身就不是中立的,在互聯網領域,專利是促進創新的重要推動力,但是也得看大的環境。在美國,因為訴訟成本太高,很多律師認為在美國互聯網領域,專利不是促進創新,而是妨礙創新。艾文博認為,中國在專利管理方面可以吸取更多國家的好的經驗,也要避免一些教訓。(法制日報 記者 張維)

資料來源:http://www.sipo.gov.cn/mtsd/201704/t20170417_1309626.html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財產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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