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三角巧克力(Toblerone)外包裝上的「馬特洪峰」(Matterhorn)已有長達50多年的歷史。最近因為美國總公司決定將部分工廠移到其他國家,依法不可在包裝上再使用阿爾卑斯山的圖案,未來消費者恐怕再也看不到這個經典的標誌
圖片源自智慧財產局
自1908年以來,Toblerone巧克力一直是在瑞士首都伯恩製造。然而,Toblerone美國總公司億滋國際去年宣布,將從2023年底開始,把部分生產轉移到斯洛伐克的工廠。Toblerone巧克力過去雖也有在國外生產,但因為瑞士近年來生產成本大幅上漲,因此廠商決定將巧克力生產工廠遷移到人工比較便宜的斯洛伐克。但也因為這樣,違反瑞士的商標使用規範。因此,億滋國際只好重新設計Toblerone巧克力外包裝,拿掉從1970年代就出現在包裝上的馬特洪峰,以具「現代感」的幾何三角形取代。
由於瑞士政府在2017年推出的「Swissness」法案,此法限制在食品、工業產品和服務中使用瑞士國旗及其他瑞士指標,若要標榜自己是「瑞士製造」、80%的原材料必須來自瑞士,且大部分加工也需在該國進行。至於牛奶和奶製品的標準更達100%,只有如可可等無法在瑞士取得的原料才是例外。
由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商標的設計對於企業是何等重要。瑞士三角巧克力(Toblerone)在外包裝上使用「馬特洪峰」圖案,並且將之作為商標使用及註冊,已長達50年。然而由於政策的改變,造成無法繼續使用已著名的商標。瑞士三角巧克力改變商標及包裝,造成的影響,暫時無法預估。不論如何,企業在商標設計時若有涉及產地的圖案時,真的要非常小心。
附註:臺灣商標關於產地的規定
智慧局識別性審查基準4.5.「將含有地理名稱的商標指定使用於商品或服務,通常給予消費者的認知,應為商品或服務的生產地、經營地及服務創設地、發源地、提供地等之說明,原則上不具識別性(商29Ⅰ①)」。
又商標圖樣所包含的地名,在某產業領域享有聲譽,或市場上以指定使用相關之商品或服務著稱,可能對消費者作成消費決定時有實質重要的影響,若有名不符實情形時,應認有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8款「使公眾誤認誤信其商品或服務之性質、品質或產地之虞者」規定之適用,不得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