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註冊商標前,要先決定該商標是使用在哪些商品或服務上。因為商標是以「類別數量」為收費標準,申請越多類別,費用越高;指定商品越多,費用也會越高,是否一案多類方式申請,對費用計算來說,並無影響(https://www.wpto.com.tw/events-detail/col169/)。商標程序中的費用,均以類別數量計算。詳述如下:
待商標核准註冊,需再支付註冊費用,每類新臺幣四千元。
一般而言,商標從申請到領證期間,如果商品個數不超出規定且順利的話,申請費只需新臺幣三千元,審查通過後的註冊費(即領證費)則為 新臺幣兩千五百元。在沒有代理人情況下自行辦理,一個商標在一個類別,規費共計新臺幣五千五百元。
但商標申請中,可能還有一些額外成本,是申請人應納入計算的,例如:
上面所述的費用,乃將申請案可能遇到的情況都預估其中,但也不是每件申請案都會遇到上述狀況。說了這麼多費用,我們可以用實際案例來計算,可能會更清楚。羽球天后戴資穎在2017年時,將其英文拼音縮寫結合個人形象品牌LOGO申請註冊了下面商標:
戴資穎的商標一共申請了5個類別,且每類別均為20個商品。而我們假設他當時找的代理人收取之服務費用為每類新臺幣五千元(加上規費新台幣則一類別為新臺幣八千元),若案件均沒有被主管機關要求補正說明的情況下,其收費計價如下:
提交商標申請書至取得商標權,必須申請的費用為【商標申請費+商標註冊費】。至於十年後是否延展,是否繳納延展費用取決於商標權人。
另外,再次重申,商標申請當然可以自己來,也可選擇價格低的事務所代理;但如果申請人本身對商標並無概念,或是選擇了經驗值不足的代理人,雖能在申請之初省下一筆費用,申請過程中仍可能因經驗不足,而導致狀況百出。屆時若要找其他資深代理人補救,支出的費用可能更甚於你當初所省下的,那就得不償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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