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國成立全球首家互聯網法院探討台灣相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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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中國成立全球首家互聯網法院探討台灣相關制度

由中國成立全球首家互聯網法院探討台灣相關制度

壹、前言

據媒體報導,今(2017)年8月18日,中國大陸成立了第一家,也是全世界第一家的互聯網法院。該法院以互聯網方式審理互聯網案件,當事人通過互聯網,足不出戶就能完成訴訟,做到「涉網糾紛在線審」的目標,幫助老百姓低成本、高效率地解決發生在互聯網上的各項糾紛(大陸互聯網法院審理情況, 圖片來源:新華網)。

 

由於互聯網法院不僅在於利用互聯網進行涉網案件的庭審,更可能在將來對整個訴訟制度發生影響,而台灣是否需要跟進?有那些事項要加以考慮?茲將利用互聯網進行庭審,以及進行涉網案件的庭審兩者,分別以台灣業者之觀點,藉本文向讀者先進請益,而對於兩岸司法制度運作之差異則暫不在討論之內。

 

貳、利用互聯網進行庭審

在台灣,要建立互聯網(或稱網際網路)的工作環境,在技術上根本不成問題,甚至由於資訊的開放,許多資料的取得可能較大陸更為方便。事實上,我國司法院為便利證人履行作證之義務及鑑定人到庭進行鑑定,早已開辦「法院遠距訊問作業」措施,利用視訊會議及網際網路技術,將資訊科技引進司法實務,解決訴訟上空間、距離之限制,一方面提昇法院訊問作業的效率,另一方面亦提供民眾更便捷、多元化的選擇,加強法院之便民服務措施。以往民眾至法院出庭應訊,無論其居住在那裏,除審理法院囑託其他法院代為訊問外,大部份案件仍須至審理法院應訊,但往返法院舟車勞頓,影響日常作息,及作證時的人身安全,在在都是民眾所關心的切身問題。

 

如果法院開辦遠距訊問措施,法官可利用法院遠距訊問視訊系統,進行兩地間直接訊問。不過該措施目前僅適用於居住在不同縣市的證人或鑑定人,可以不須再遠赴至外地法院出庭應訊,只要向承審法官聲請於就近的法院出庭應訊,經承審法官同意後,即可由法官經由網際網路連線,利用視訊系統直接加以訊問,如此對於證人及鑑定人的人身安全及權益更多一層保障。

台灣法院遠距訊問作業措施        圖片來源:司法院全球資訊網

 

而智慧財產法院,亦於民國 97 年 04 月 23 日 發布「法院辦理智慧財產案件遠距訊問作業辦法」,將智慧財產案件之當事人、代表人、代理人、辯護人、輔佐人、證人、鑑定人或其他訴訟關係人所在處所、政府機關與智慧財產案件繫屬法院間,有聲音及影像相互傳送之科技設備而得直接審理時,法院得依聲請或依職權以該設備進行訊問。不過法院為前項遠距訊問之前,應斟酌受訊問端之客觀環境,並徵詢當事人之意見。在作業上,遠距訊問程序筆錄及其他文書,須受訊問人簽名者,由訊問端法院傳送至受訊問端,經受訊問人確認內容並簽名後,將筆錄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回訊問端法院,再行補送原本。此外,遠距訊問受訊問人應依法具結者,由受訊問人或受訊問端機關將具結文書以電信傳真或其他科技設備傳送予訊問之法官,再行補送原本。

 

因此,台灣法院如要進行網際網路庭審,在規劃上早已可行,僅在於作不作而已。當然,如果要作的話,一些細節的配套措施要仔細考量,例如資安系統、人員設備的配置、預防停電、斷電的設施等。

 

叁、進行涉網案件的庭審

目前台灣已有智慧財產法院專司民事、刑事、行政相關之智慧財產訴訟案件,以及其他依法律規定或經司法院指定由智慧財產法院管轄之案件,可以積極審理、迅速正確的解決有關智慧財產之法律紛爭,是故涉網案件的審理,是否也可比照智慧財產法院的模式,另外設立涉網案件的專屬管轄法院?

 

近年來由於網際網路蓬勃發展,其中涉及之軟、硬體等多項新興科技,基於術業專攻,非專業人士參與不可,況且所含之商機與經濟利益甚大,導致近年來該方面的糾紛層出不窮,故在實務上似可比照智慧財產法院設立網際網路法院,以收累積審理網際網路案件之經驗,達成法官專業化需求。

 

當然,相關的配套措施也要仔細規劃,例如是否配置技術審查官,可以承法官之命,辦理涉網案件之技術判斷、技術資料之蒐集、分析及提供技術之意見,並依法參與訴訟程序。又,勞民傷財的網頁公證程序是否有更簡捷的方式可以取代,刑事案件的當庭扣押或釋放是否適用等。

 

肆、結論

網際網路是時代的產物,網際網路法院讓民眾從起訴到法院資料送達、開庭全程線上進行,連最關鍵的庭審也是在網上作業。因此除了可以提高審理效率,還可利用網際網路技術構建專業的司法運行體系,以網際網路與法律雙精通的審判團隊,集中管轄特定類型涉網案件,充分運用資訊管理技術手段,解決糾紛、提供司法保障,應有助於民眾權益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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