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客戶問,申請商標,我可以一次申請多種商品,但只交一個費用嗎?
這就是所謂一案多類的申請,也就是商標註冊申請人只提交一份註冊申請書便可在不同類別的商品及服務商申請註冊同一商標。我們來比較看看一案多類的優缺點,這樣就可以做為判斷到底要不要提出一案多類的申請。
一案多類註冊的優點
1.審理速度相同、標準一致
當申請人就同一個商標在不同類別上申請註冊時,由於在商標申請案有被分配給不同審查委員的可能,而不同審查委員可能存在審查標準不一且審查速度不一的情形。
然而,申請人如以一案多類申請時,商標申請會由同一名審查委員審查,可以避免前述因審查員主觀意識差異而產生不同審查結果的情形,並且可以使審查進度一致。
2.節省代辦費
當申請人以一案多類申請時,代理人代辦費會減少。總體計算商標註冊所需的申請費時,會比一案一類的加總費用來的便宜一些。
3.便於商標後期管理
一案多類的商標只會有一張證書、一個商標號,方便申請人對商標的管理及證書的保存。且商標的註冊日期相同,可以避免因為不同類別的商標註冊日期不同而存在多個延展日期,從而錯過個別類別商標延展日期的可能性。
一案多類註冊的缺點
1.註冊申請整體審查時間可能會被延長
若一案多類的申請商標在一個或者部分類別的註冊申請被要求補正,則該商標所有的類別上的註冊申請都要等待相關補正完成後,才能核准註冊,因此,其整體的註冊申請審查審理完成時間必然會因此而被延後。
反之,若申請人採取的是一案一類申請,即便部分類別上的註冊申請遭遇到補正,申請商標依然可以在其他類別上先行獲得註冊。
2.部分類別無法核准時,全體受影響
一案多類商標申請案被核駁時,我國准許以分割方式維持與他人無衝突部分的商標權,然其註冊申請審查審理完成時間必然會因此而被延後,且尚須分擔分割之費用。若申請人不分割,則會整個商標被核駁。
3.商標規費上無優勢
依台灣現行的商標申請註冊收費標準,一案一類與一案多類的商標規費是相同的,一案多類申請並無費用上的優惠。
4.移轉時會增加費用
一案多類的商標註冊人將商標移轉他人時,因為只有一個註冊號,所以移轉時該商標註冊人只能將上述商標的全部類別註冊一併轉讓給受讓人。如商標權人僅要將部分商品的商標權移轉給他人,此時需先將商標權作分割成二件商標,再進行移轉程序。
5.註冊商標涉有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
註冊商標涉有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得以分割方式維持與他人無衝突部分的商標權。但應於爭議案件處分前申請分割
綜上,不難理解大多數申請人的還是選擇通過一案一類的方式對同一個商標的不同類別提出申請的原因。商標申請人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