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商標申請知識懶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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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商標申請知識懶人包

2026商標申請知識懶人包

商標申請註冊有什麼好處

 

1.排除他人使用相同的商標
沒有註冊的商標,沒辦法禁止他人使用。而且大多數國家都是先申請的先贏,如果申請日比別人晚,就算只晚一天,還是沒辦法註冊,想要取回自己的商標權利不僅費時費錢,更是困難重重。

 

2.降低自己侵害他人商標權的風險
一般業者都以為自己還沒把事業做大,不想花錢申請註冊商標,甚至沒有做過商標檢索就開始使用品牌名稱,這樣的做法極有可能侵害他人商標權卻渾然不知,陷入侵權訴訟。

 

3.保護自己的品牌價值
品牌名稱如果沒有註冊,有可能被同行當做行銷口語,品牌名稱就極有可能會成為大家都可用的廣告用語,失去自己的品牌價值。

 

4.加入電商平台、百貨駐點的必要條件
近年來想要加入像亞馬遜或是阿里巴巴等電商平台之官方旗艦店,都會要求業者提供商標註冊證明,甚且連部份百貨或商場也有相同的要求,要求提供商標註冊證顯然會成為日後趨勢。

 

5.拓展國際市場基礎
在馬德里商標會員國內提交商標申請,有益於後續透過馬德里協定進行多國申請之布局,取得商標優先權之基礎。

 

 

 

什麼是「商標」?

 

商標是指可以讓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可以用文字、圖形、立體形狀、聲音,動態、全像圖,甚至嗅覺、觸覺、味覺等型態表示。

 

但是如果是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或具有功用性的說明文字,則不准予註冊。

 

一、通用名稱或說明性文字案例:

1.「菁英大學」使用於人事管理顧問;人事管理諮詢服務。
2.「芳樟醇石薺薴」使用於面霜;冷霜;化粧水商品。
3.「極寒スプレー」使用於殺菌劑用化學添加劑;氣體淨化劑商品。
4.「土克鍋」使用於鍋鏟商品。

 

二、「描述性文字」案例:

1.「總除草」使用於農藥、農業用藥劑、農業用殺蟲劑商品。
2.「鐵人私塾」使用於教育服務;技藝訓練班。
3.「優酸」使用於酸奶飲料;酸乳;白脫牛奶;發酵牛奶商品。
 

 

三、標榜性文字案例

1.料架王使用於棧板車;托板車;叉式起重車商品

2.三軍司令燒肉使用於飲食店;小吃店;茶藝館;茶館;火鍋店服務

3.爽喉王使用於藥用喉片;營養補充品;醫療用糖果商品

4.開運達人Good luck expert使用於占星服務;占星諮詢;算命服務

 

四、廣告用語或宣傳用語案例

1.「毋免等」為台語「不用等、不須等」之意,使用於市場行銷;網路行銷;網路廣告設計;電腦網路線上廣告服務。
2.「用營養改變生活」為經營理念或服務特色有「透過良好的營養攝取改善生活品質」,使用於營養補充品;醫療用蛋白質食品;醫療用食療飲品觀光客住所;旅館住宿服務商品。
3.「寵愛自己」傳達一種生活態度為廣告宣傳標語詞,使用於代餐營養補充品;含維他命及礦物質營養補充品;抗氧化營養補充品商品。
4.「回憶中的眷味五代傳香」有「歷經五代所傳承的香味」之意,使用於豆漿;豆奶;香腸;豬肉醃漬薑;蔭瓜;泡菜;醬菜商品。
 

 

申請不具識別性之文字,官方將不得准予註冊。因此若整體商標具有識別性者,此時只要聲明不就「不具識別性之文字」部分不專用,仍有獲准註冊機會。但商標整體不具識別性者,則無法透過聲明不專用核准註冊。
 
而商標註冊公告後,商標權人享有專屬排除他人使用的權利,若有其他人想要使用者,應向商標權人取得授權同意。因此商標說明文字是業者經常且介紹商品或服務時會經常使用到的說明文字,若讓通用名稱或具有商品說明的文字註冊成特定人專用商標者,勢必造成市場的混亂,且對其他人亦是不公平。

 

 

而傳統常見的商標,主要分為四大類別→「商標」、「團體商標」、「團體標章」、「證明標章」

 

一、【商標案例】

  1. 「公爵貓設計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3類 「人體除臭劑;護髮劑;人體用清潔劑等。」
  2. 「燈耀DENG YAO及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4類「蠟燭;芳香蠟燭;小蠟燭;聖誕樹用蠟燭;藝術蠟燭;蠟蕊;燈用燈芯等。」
  3. 「OBCEYO」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5類「藥品和醫療用生物製劑;用於炎症、免疫學、風濕病學、神經病學、胃腸病學、皮膚病學和血液學的藥品和醫療用生物製劑等。」
  4. 「Phoenix logo」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5類「:藥品;止血製劑;醫療用衛生製劑;敷藥用材料;外科用敷料等。」
  5. 「浩康活力HOA KANG LIFE POWER及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5類「營養補充品;蛋白質營養補充品;靈芝萃取營養補充品;植物纖維素營養補充品;燕窩營養補充品等」
  6. 「池王及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3類「乳液;化粧品;護髮品;香皂;沐浴乳等。」
  7. 「辻利TSUJIRI」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5類「礦物質營養補充品;蛋白質營養補充品;植物纖維素營養補充品;乳酸菌營養補充品;含維他命及礦物質營養補充品等。」
  8. 「扭蛋轉轉及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7類「販賣機;自動販賣機;自動售貨機;代幣販賣機;扭蛋販賣機;智慧型口罩販賣機;自動售票機。」
  9. 「GIN LI POWER及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第09類「蓄電池;錳電池;鋰電池;水銀電池;電解電池;燃料電池等。」
  10. 「設計圖」商標指定使用於第18類「手拿包;錢包;背包;手提袋;可重複使用購物袋等。」

 

二、【團體商標案例】

  1. 「愛美室 愛美的事BEAUTY THINGS及圖」團體商標指定使用於第44類「髮型設計;燙髮;染髮;剪髮;美髮;化粧;皮膚保養;修指甲等。」服務
  2. 「輪島塗」團體商標指定使用於第14類「石川縣輪島市(不包含門前町)塗漆工藝製成之鑰匙圈(小裝飾品或墜飾)、珠寶箱、紀念盃、紀念盾牌、首飾。」商品、第21類「石川縣輪島市(不包含門前町)塗漆工藝製成之化粧用具、清酒杯、大酒杯、杯、盤等。」商品
  3. 「NTUS及圖」團體商標指定使用於第16類「圖畫;照片;印刷品;紙製容器等。」商品
  4. 「義大利商瓦爾帕達納波蘿伏乳酪保護聯盟」團體商標指定使用於第29類「符合原產地名稱保護規定的瓦爾帕達納波蘿伏乳酪。」
  5. 「大安 芋及圖」團體商標指定使用於第31類「產自於臺中市大安區之芋頭。」
  6. 「有限責任嘉義縣阿里山原住民山葵生產合作社」團體商標指定使用於第31類「新鮮水果;新鮮蔬菜;新鮮山葵。」
  7. 「PANAMA GEISHA & DESIGN」團體商標指定使用於第30類「咖啡;咖啡豆;未烘焙咖啡。」
  8. 「M設計圖」團體商標指定使用於第41類「安排及舉行講習會;舉辦各種講座;技術知識轉移(培訓);舉辦運動活動;舉辦運動競賽等。」

 

三、【團體標章案例】

以上所有標章之用途在於表彰會員的會籍。

 

 

四、【證明標章案例】--係由證明標章權人同意之人使用

  1. 「臺灣TAIWAN PEANUT 及圖」用於證明其製造或販售之花生加工品所使用之花生原料全數為我國境內種植、生產。
  2. 「南得極品臺南優質農產品BEST PRODUCT of TAINAN 及圖」用於證明生產或製造之農產生鮮品、漁產生鮮品、畜產生鮮品及農產加工品皆來自臺南市轄區。
  3. 「社團法人台灣養蜂協會標章」用於其製造、行銷之蜂蜜、蜂王乳商品產自臺灣。
  4. 「LEBR 及圖(低碳建築標示)」用於證明建築物符合低碳建築(含超低碳建築)等級,並符合本標章使用規範書所訂之標準。
  5. 「動物福利標章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驗證EAST CERTIFIED 及圖」用於證明其產製或提供之蛋、鮮乳、乳製品、豬肉製品及添加有蛋、乳製品或豬肉原料之食品符合本標章使用規範書所訂之標準。
  6. 「慈悅TIC CLEAN 及圖(雙潔淨標章)」用於證明其提供之化粧品符合標章權人所訂「慈悅國際評鑑作業手冊」雙潔淨標章之標準及本標章使用規範書所訂之條件。
  7. 「台灣精緻洗選蛋TWEG及圖」用於證明其製造行銷之洗選蛋商品符合本使用規範書所定之條件。
  8. 「農村好物Rural Good Products及圖」用於證明其製造行銷之農村社區產品符合本標章使用規範書所定之條件。

 

以上為傳統商標型態,但其實以下這些態樣也是商標型態之一種,屬非傳統商標

 

 

五、【立體商標案例】--以長、寬、高三度空間(3D)或附著於3D表面呈現

  1. 「臺鹽瓶體」立體商標,主要為「綠色瓶蓋及淺綠色八角形瓶身」所組成,指定使用於第32類「礦泉水;餐用礦泉水;蒸餾水;運動飲料等」商品。
  2. 「臺南市市場處」立體商標,主要為「擬人化之鴨子構成」,指定使用於第09類「可下載之電子貼圖;可下載之應用程式;可下載的虛擬商品軟體等」、第28類「氣球;手偶;布偶;填充玩具;交通工具的縮尺模型;室內遊戲器具等」、第35類「廣告企劃;廣告設計;報章廣告設計;雜誌廣告設計等」。
  3. 「GEMMA擬人化造型公仔」立體商標,主要為「露出虎牙、手中持有寶石,腹部標有GEMMA字樣構成」,指定使用於第35類「雜貨店;百貨公司;購物中心;為消費者選擇商品服務提供資訊和諮詢;百貨商店等」。
  4. 「防塵衣造型娃娃」立體商標,主要為「娃娃造型」,指定使用於第40類「積體電路晶圓之代為加工;積體電路之植入處理加工;積體電路之薄膜處理加工等」、第41類「各種書刊、雜誌、文獻之出版、發行;舉辦體育、音樂及教育競賽等」、第42類「積體電路之設計技術提供;光罩設計等」。
  5. 「悠遊卡吉祥物」立體商標,主要為「倉鼠概念造型」,指定使用於第06類「金屬製扣環;金屬製容器;金屬製指示牌等」商品。
  6. 「陶朱隱園建築外觀」立體商標,主要為「雙螺旋形結構造型」,指定使用於第37類「各式建築物之營建;建築物建造監督;提供營建資訊」服務。
  7. 「STARLUX 接駁車」立體商標,指定使用於第39類「車輛運輸;汽車貨運;汽車運輸等」服務。
  8. 「正官庄 高麗蔘包裝」立體商標,為馬口鐵罐容器及外包上之雲及山脈風景圖並結合韓國傳統服裝人物圖形,指定使用於第30類「人蔘茶包;人蔘茶;紅蔘糖果;人蔘軟糖」商品。

 

 

六、【顏色商標案例】--一種顏色或二種以上的顏色組合

  1. 「超商7-11招牌」顏色商標,主要為「白底之橘、綠、紅上下依序排列呈1:2:1之比例」顏色配置,指定使用於第35類「便利商店等」。
  2. 「舒跑飲料」顏色商標,主要為「藍、灰、白、翠綠、白、灰、藍色組成」顏色組成,指定使用於第32類「運動飲料;清涼飲料;軟性飲料;等滲透壓飲料等」
  3. 「強鹿牌農業用曳引機」顏色商標,主要為「綠色用於車體,黃色用於車輪內框」二種顏色配置,指定使用於第07類「農業用曳引機等」。
  4. 「INSTAGRAM」顏色商標,主要為「黃橘色(Pantone2009up)、左上角藍紫色(Pantone2725c)、右上角紫色(Pantone7442C);右下角紫紅色(Pantone18-2140TPG Cabaret)、圖樣底部中間偏左區塊黃色(Pantone135U)」漸層顏色配置,指定使用於第09類「視聽及視訊內容及關聯文字與資料之來源互動之可下載電腦軟體等」、第42類「提供多媒體娛樂內容串流傳輸用不可下載軟體之暫時使用等」。
  5. 「中油加油站雨棚及加油機」顏色商標,主要為「紅白藍上下依序排列其紅白藍寬度比率為6:4:15」三種顏色配置,指定使用於第42類「加油站服務」。
  6. 「超商萊爾富」顏色商標,主要為「粉紅、白、紅三色橫條紋分佈於建築物上,下方顏色係由紅色點狀及粉紅色橫條紋」顏色配置,指定使用於第35類「便利商店等」。
  7. 「金頂電池」顏色商標,主要為「銅、黑」二種顏色配置,指定使用於第09類「鹼性電池;蓄電池等」。
  8. 「衛生紙」顏色商標,主要為「黃色、與圓形正藍圖樣,由各色塊的延伸縮窄的變化,靛藍、寶藍、青綠、草綠」顏色所組成,指定使用於第16類「衛生紙;紙巾;擦手紙;面紙;衛生用紙;擦拭用紙巾;擦拭紙;餐巾紙」。

 

 

七、【聲音商標案例】--以聲音作為標識

  1. 「綠油精」聲音商標,歌詞為「綠油精綠油精爸爸愛用綠油精哥哥姐姐妹妹都愛綠油精氣味清香綠油精綠油精」搭配樂譜呈現,指定使用於第05類「各種中藥;西藥等」。
  2. 「久光貼布」聲音商標,以「久光」日文之羅馬拼音「HISAMITSU」,分成四個音譜成HI SA MI TSU之呼唱呈現,指定使用於第05類「各種中藥;西藥等」。
  3. 「新一點靈眼藥水」聲音商標,歌詞為「新一點靈B12」搭配樂譜呈現,指定使用於第05類「眼藥水;眼藥膏等」。
  4. 「MR. BROWN伯朗咖啡」聲音商標,歌詞為「MR.BROWN咖啡」搭配樂譜呈現,指定使用於第30類「咖啡;炭燒咖啡;咖啡豆等」。
  5. 「大同歌」聲音商標,歌詞為「大同大同國貨好,重電產品真可靠,家電空調式樣新,視聽電腦真先進,資訊通信人人愛,品質優秀最老牌,大同大同服務好,大同產品最可靠。」搭配樂譜呈現,指定使用於第07類「烘乾洗衣機,具烘乾功能之洗衣機等」、第09類「電腦液晶顯示器;電腦等」、第11類「燈泡;烤麵包機;吹風機等」。
  6. 「萬應白花油之歌」聲音商標,歌詞為「我有一位好朋友,隨時隨地關心我,啦啦啦啦萬應白花油;提神醒腦頭不痛,〈唸:被蚊蟲咬一口,不怕腫〉,啦啦啦啦萬應白花油。」搭配樂譜呈現,指定使用於第05類「防蚊藥膏、人體用防蚊液、藥用精油等」。
  7. 「全聯水果探險隊」聲音商標,歌詞為「GO GO GO GO狗狗蘋狗! GO GO GO GO狗狗香蕉狗! Go Go Go Go狗狗奇異狗! 丟西熊愛呷水果!」搭配樂譜呈現,指定使用於第29類「乾製果蔬;冷凍果蔬等」、第30類「調味醬;醋等」、第31類「新鮮水果;新鮮蔬菜等」。
  8. 「We are Family」聲音商標,歌詞為「WE ARE FAMILY」搭配搭配C調之DO-RE-MI-LA-SO音符呈現,指定使用於第36類「銀行、信託業務等」。

 

 

八、【動態商標案例】--以連續變化的動態影像呈現

  1. 「無限大符號∞」動態商標,以5個圖像呈現,觀看者可以看到連續流動畫圖像,指定使用於第05類「人體用藥品、消炎鎮痛貼布等」。
  2. 「MamyPoko 滿意寶寶」動態商標,以5個圖像呈現,由經設計之「MAMYPOKO」、「滿意寶寶」字樣及一大一小兩個圓形在「M」字母上方來回移動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05類「拋棄式嬰兒尿布;拋棄式嬰兒尿褲等」。
  3. 「曼庭家居公司」動態商標,以6個圖像呈現,由淺中深三種不同綠色圓弧狀線條順時針旋轉移動圖樣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06類「金屬製涼亭;金屬製花園棚架;金屬製圍牆;金屬製露天平台裝飾品等」、第19類「木製及塑膠製涼亭;木製及塑膠製花園棚架;木製及塑膠製圍欄等」、第20類「非金屬製花園樹樁;花園及盆栽用木製或塑膠製裝飾品;花盆座台等」。
  4. 「臉書LIKE」動態商標,由藍色的圓圈內含一白色具有袖口之手腕舉起大拇指按讚之圖形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09類「社群網路用電腦軟體等」、第42類「電腦服務,即提供註冊使用者組織團體及活動、參與討論及從事社交、商業及社群網路用之虛擬社群網站之建置等」類別。
  5. 「LINE VOOM」動態商標,以「綠色三角形、藍色三角形、藍色圓形圖形」由左而右旋轉之幾何圖形形成的立方體依序連續旋轉後回正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09類「可下載之應用程式;手機應用程式等」、第42類「提供線上不可下載電腦軟體之暫時使用服務;軟體即服務(SaaS)等」類別。
  6. 「TAIWAN WAVES OF WONDER」動態商標,以6個圖像呈現,由一橘色波浪流動線條由左至右推進,以高低起伏之線條及漸層色之變化,依序轉為紫色、藍色及綠色,迅速轉為平緩,最終轉換成橘色TAIWAN之設計字樣,指定使用於第35類「廣告企劃;廣告;戶外廣告等」。
  7. 「WEBTOON」動態商標,於黑色背景中央以綠色之「WEB」及「TOON」字樣排列成兩行,一上一下,並逐漸變小,指定使用於第09類「穿戴式電腦;智慧型手機;虛擬實境頭戴式顯示器等」、第38類「透過全球電腦網路提供影像、照片、圖像及插圖之電子傳輸服務等」、第41類「印刷品、書籍、雜誌、期刊、報紙、新聞信、教材、地圖、圖形、相片、視訊影片、音樂及電子刊物之多媒體內容出版發行等」。
  8. 「古道行水流形變文字」動態商標及聲音商標聯合式,由水流流動漸變成古道行三個中文字構成,顏色部分則是由透明漸變成金色,指定使用於第09類「手機應用程式、電子出版品等」、第41類「籌辦文化或教育目的之展覽、影片錄影片碟影片之製作等」。

 

 

九、【全像圖商標案例】--雷射圖或全息圖(Hologram

「我的美麗日記雷射標籤圖」全像圖商標,特徵在於角度變化時,雲朵旁之蝴蝶狀鑰匙圖樣其翅膀將隨之向外擴張延伸與向內收縮,但雲朵圖案內之背景則不會隨著角度變化而有改變,圖樣從正面看為銀灰色,但從不同角度觀看時,部份圖樣會有虹彩效果產生,指定使用於第03類「化粧品;化粧水等」。

 

 

十、【其他商標案例】--連續圖或位置商標等

  1. 「Monogram device」連續圖案商標,由LV及商標圖樣內之圖形延伸使用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03類「化粧品;化粧用乳霜;皮膚保養用化粧製劑等」、第18類「皮包;背包;手提包;旅行袋;手提旅行箱等」類別。
  2. 「CHRISTIAN DIOR」連續圖案商標,由雙重水平線、雙重垂直線及平行對角斜線相交所形成較小之正方形、長方形、三角形、五邊形、八邊形等多邊形所構成之幾何菱格圖形延伸使用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09類「眼鏡;太陽眼鏡;運動用護目鏡;眼鏡框等」、指定使用於第14類「珠寶;首飾;寶石及半寶石;珍珠;貴重金屬與其合金等」、指定使用於第18類「皮革及人造皮革;動物皮及毛皮;行李箱;手提箱;錢包等」類別。
  3. 「Burberry Camel Check」連續圖案商標,由商標圖樣內之圖形延伸使用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10類「醫療用口罩;醫療用衛生口罩;拋棄式衛生口罩等」。
  4. 「T Monogram Repeating Pattern Mark」連續圖案商標,由一直立的外文字母「T」置於一倒置的外文字母「T」正下方且外部環繞一圓形圖形延伸使用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09類「眼鏡;眼鏡盒;太陽眼鏡」、第18類「多功能提背袋;背包;運動包;公事包;名片皮夾等」類別。
  5. 「S Design Positional Mark」位置商標,於鞋子側邊標示黑色字母「S」,虛線表示部分,不屬於商標權利之部分,指定使用於第25類「鞋;靴」。
  6. 「槽體尾車型式」位置商標,由白底、綠色塗裝組合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39類「車輛運輸;貨櫃運輸;貨車運輸;貨物運送等」。
  7. 「虎航商標圖」位置商標,由飛機尾翼之橘色底、黑色曲線條組合所構成,指定使用於第39類「航空運輸;旅遊預約;提供旅遊資訊;安排乘客運輸等」。
  8. 「FAURE LE PAGE & Circles Device」位置商標,於眼鏡框右上方標示「FAURE LE PAGE」,虛線表示之眼鏡的鏡片和框架不屬於商標權利之部分,指定使用於第09類「眼鏡;太陽眼鏡;太陽眼鏡架;塑膠製眼鏡框;眼鏡架」。

 

商標申請要注意什麼?

 

1. 儘早申請

商標採行先申請先獲得保護,二件相同或近似的商標申請案,先申請的將會獲得核准,應儘早提出商標申請。並善用6個月內的優先權,以台灣申請日為基礎,布局海外商標。

 

2.中文、英文、圖形分開申請註冊

商標之使用,以註冊的圖樣為準。如將中文、英文、圖形組合成一個圖樣申請註冊,於實際使用時, 就不可以只使用商標其中一部分或分開使用各部分,否則商標有可能被認為未使用而被廢止。(商35Ⅰ、63Ⅰ)

 

3.申請前先檢索

申請商標前可以先進行商標檢索,確認是否與他人申請或註冊在先之商標,事先檢索可以減少商標申請被駁回的風險。

 

4.商標建議用墨色申請

申請商標如以彩色圖案申請,如實際使用時依不同情況改變顏色,有可能被認為沒有使用註冊商標。註冊的商標圖樣如為墨色,實際使用採用其他顏色,原則上,會可認為有使用註冊商標。

 

5.商標申請前確認提交資料正確

商標圖樣提交後就不能更改,且指定的類別/商品名稱/服務名稱也只能縮減不能增加,因此提交時請務必核對清楚。

 

申請商標註冊需要哪些資料?

1.申請書
2.商標圖樣
3.指定商品或服務名稱
4.如有委託代理人須提供委託書

 

申請商標註冊時必須於提出的申請書上,具體載明申請人、商標圖樣及指定使用的商品/服務三個要素,提出申請之日才可以認定為申請日,申請時若缺少其中一項要素,必須等申請人補正完成之日,才取得申請日。

 

商標申請以個人名義申請好,還是以公司名義申請好?
 

由於商標在商業活動中的價值效果越來越明顯,因此人們也越來越重視商標註冊。按照各國商標法,其實商標申請人可以是公司,也可以是個人(自然人),二者在法律意義上的作用是相等的,但創業者常會疑惑煩惱,到底以個人名義還是要以公司名義申請商標會比較好?二者會不會有什麼區別?現在就來說明個人申請和公司申請的差異,可以讓您做更好的選擇。

 

相同處

1.首先,無論以個人名義還是公司名義申請商標,都同樣受到法律的保護;

2.其次,二者所申請的商標專用權有效期限是一樣的,有效期限為十年。

3.十年後商標申請人如果還想繼續用這個商標,同標都需要進行商標續展。
 

差異處

一、申請商標時提交的內容不同

1.個人名義:申請台灣商標提交委任書簽名及提交身份證字號即可,申請部分國家商標還需要提交身分證或護照證明影本。

2.公司名義:申請台灣商標提交委任書要蓋公司大章和負責人章,申請部分國家商標還需要提交公司營業執照影本且要蓋對應的公司大章。

 

二 商標權利人不同
1.個人名義:商標權歸個人所有,個人可以使用也可授權給他人使用。
2.公司名義:商標權歸公司所有,所有之商標權利變動,都須經公司董事、股東的同意。

 

三、穩定性不同

1.個人名義:申請人姓名、身分證上地址地址,通常不會變動,需要向官方申請變更登記的機會較小。
2.公司名義:若公司名稱、地址有變動,都要做變更登記,公司若是轉讓、與他人合併,都要向官方登記商標權的轉讓,亦都要經公司董事、股東的同意,權利穩定性較低。

 

經過以上分析,其實從法律保護意義上講,二者之間並沒有高低好壞之分,但是公司申請的商標比個人申請的商標更容易進入市場,也更容易打響品牌,未來公司也可能因持有該商標而增值。當然如果以個人名義申請註冊了,也可以授權自己的公司或其他公司或經銷商使用。因此,商標申請人到底要以公司還是個人名義提交,最為重要的就是要符合商標發展的規劃,才能替商標增值。

 

誰可以申請商標?


國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商業體(商號、行號)有使用商標以表彰自己營業上商品/服務需要者,皆得以個人、法人或營業主體的名義申請註冊。但是分公司因不具獨立的法人格,應以總公司名義提交申請。

 

台灣總代理商(經銷商),可否以外國原廠商標申請註冊
 

代理商想要申請國外原廠的商標,應該要經過原廠的同意,若經同意並簽署商標申請同意書,得以代理商的名義申請註冊,但建議最好請原廠自己來申請商標註冊,再授權給代理商或經銷商使用,才能避免日後因合作關係結束而發生商標搶註爭議喔。


商標從申請到核准多久拿到證書

商標提交後,約6個月內會收到核准通知,核准後有2個月可以繳領證費,越早繳費越快拿到證書。


但是若是有收到商標補正、申復等其他通知的話,會因其通知補正、申復、答辯期間或因其他正當事由緩辦之期間時間而拉長。

 

目前智慧局有「快軌機制」,可以加快商標審查,申請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即可以提早2個月核准。
1. 電子申請;
2. 為平面商標申請;
3. 全部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名稱與智慧局的電子申請系統參考名稱完全相同;
4. 利用約定帳戶扣繳、列印電子申請繳費單持單繳費、利用電子申請繳費單帳號以eATM繳足申請規費
5. 有委任代理人者,應同時檢附委任狀

 

最新有「加速審查機制」,申請只要符合下列條件,即可於申請日後2個月內收到審查結果。但請注意,如條件不符合者,規費不會退還(商標法第19條第8項)。

1.商標已實際使用於全部商品或服務。

2.商標已著手準備實際使用於全部商品或服務。

3.商標已實際使用或已著手準備實際使用於部分商品或服務。且商標在商業上有其必要性及急迫性的情形。如他人未經同意使用相同商標或已著手準備使用相同商標、因使用商標收到他人侵權通知、他人請求商標授權、商標規畫上市且與廠商合作銷售或代理合約者、商標已參加展覽(附參展合約證明)。

 

商標申請註冊費用有哪些?


商標申請官方規費以及期限表

 

一、商標以類別計算費用

商標申請要先決定商標是使用在哪些商品或服務上,因為商標是以「類別數量」為收費標準,申請越多類別,費用越高。所有商標程序中的費用,均以類別數量計算。

二、商標基本費用種類

1. 商標申請費、商標註冊費、商標延展費
 

●商標申請費,是指在商標申請文件送至官方所產生的費用。

●商標註冊費,是指在官方審查核准後,所需要繳納的費用。

●商標延展費,是指核准的商標在有效期間過前,需要延展商標權所繳納的費用。

一般而言,提交商標申請書至取得商標權,商標申請最少費用就是【商標申請費+商標註冊費】。
若以申請台灣商標為例,申請商標如果順利通過審查,最基本的費用有商標申請費,
還有核准時要繳的註冊費,最後就是核准註冊後每10年的延展費。

【案例】

假設一類商標申請費10,000,一類別商標領證費5,000,一類商標延展費5,000。
(各事務所費用不同)

電商「蝦皮」指定使用在第09,35,36,38,39,42,45類,一共7類。
商標申請費為NTD 10,000*7 = NTD 70,000 元整
商標領證費為NTD 5,000*7 = NTD 35,000 元整
商標延展費為NTD 5,000*7 = NTD 35,000 元整

2. 商標答辯費用

但若商標在審查期間被核駁時或公告期間被異議,才會另有答辯費之費用產生,答辯費用依據官方發核駁意見次數計算。



商標申請會有哪些費用產生?
 

很多申請人會自行先去看智慧局公佈的「商標規費收費標準」,看到一堆收費名稱眼花撩亂,以為商標辦到好的費用很高,其實不然。

 

一般而言,商標從申請到領證,順利的話只有申請費3000元及審查通過後的註冊費(即領證費)2500元,也就是自行辦理總共就是花費5500元的規費。

 

雖然商標申請可以自行辦理,但是委託事務所辦理,會先幫您的商標做初步檢索,並給予申請意見,提高商標的核准機會,並且也會替您的商標做期限控管,僅酌收些許服務費用,真的可以省去您很多不必要的煩惱。

 

更何況,商標成功註冊後,每10年還要辦理商標延展一次,若是沒有事務所好好的幫忙做期限控管,一不小心過期,商標失效損失可就大了。

 

 

什麼是商標類別及指定名稱/如何選擇商標申請的類別
 

申請人提交商標時,必須指定商標使用的類別及指定商品/服務名稱,但什麼是商標使用類別及商標指定名稱,申請人大多都不清楚。

 

商標申請除了需要申請人資料和商標圖樣外,另外還需要指定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由於商品及服務名稱眾多,其指定使用商品及服務的分類標準,世界各國大多採用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之「尼斯」分類原則。

 

其實,商標類別是指定使用商品及服務之分類,係採用世界智慧財產組織(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之原則,將目前全球範圍內現有的商品或服務總計分成了45個大類,1-34為有形的商品類別,通常就是申請人是生產自家產品或是貼牌產品,例如:飲料/衣服/鞋包/飾品/玩具/電子/電玩/營養品/化妝品…等。而35-45類為提供服務的類別,例如:廣告/餐飲/教育/設計開發等服務。

 

在選擇商標申請的類別,要根據申請人的商品和服務性質,確定好要申請的類別,為了充分保護商標,亦會將有相關的類別也一併申請做為保護,一般來說,申請的類別越多、保護的範圍越大,商標的申請費用就越高。反之,申請的類別越少、保護的範圍就越少,商標的費用就較低。

 

 

惟須特別留意,商品或服務分類係為便於行政管理及檢索之用,便利申請人於申請前進行近似商標檢索,提高審查結果的可預見性。商標得否註冊,依商標法第19條第6項規定,並非絕對受該分類之限制,建議申請人委託專業事務所代為進行商標類別的選取和商標查詢,才能真正保護商標,能真正發揮註冊商標的作用。

 


商標申請流程 / 申請商標流程

 

 

一般而言,只要商標圖樣符合商標法規定,商標申請大約6-8個月就可以核准註冊。

商標申請流程步驟最重要的就是「商標檢索」,提交申請前建議先檢索,查詢欲申請的商標是否近似他人商標,若查到有近似的商標,可以詢問事務所,如何做一修正,以避免商標提交申請後被核駁。

 

惟,須特別提醒,商標檢索是一項專業工作,如何操作查詢系統及判斷是否近似,若非事務所有多年專業知識和經驗,很容易有疏漏,故建議申請人委託專業事務所代為辦理商標申請,可以順利為您取得商標權。

 

 

一案多類商標註冊的優缺點


常有客戶問,申請商標,我可以一次申請多種商品,但只交一個費用嗎?


這就是所謂一案多類的申請,也就是商標註冊申請人只提交一份註冊申請書便可在不同類別的商品及服務商申請註冊同一商標。我們來比較看看一案多類的優缺點,這樣就可以做為判斷到底要不要提出一案多類的申請。



一案多類註冊的優點


1.審理速度相同、標準一致
當申請人就同一個商標在不同類別上申請註冊時,由於在商標申請案有被分配給不同審查委員的可能,而不同審查委員可能存在審查標準不一且審查速度不一的情形。
然而,申請人如以一案多類申請時,商標申請會由同一名審查委員審查,可以避免前述因審查員主觀意識差異而產生不同審查結果的情形,並且可以使審查進度一致。

2.節省代辦費
當申請人以一案多類申請時,代理人代辦費會減少。總體計算商標註冊所需的申請費時,會比一案一類的加總費用來的便宜一些。

3.便於商標後期管理
一案多類的商標只會有一張證書、一個商標號,方便申請人對商標的管理及證書的保存。且商標的註冊日期相同,可以避免因為不同類別的商標註冊日期不同而存在多個延展日期,從而錯過個別類別商標延展日期的可能性。



一案多類註冊的缺點


1.註冊申請整體審查時間可能會被延長
若一案多類的申請商標在一個或者部分類別的註冊申請被要求補正,則該商標所有的類別上的註冊申請都要等待相關補正完成後,才能核准註冊,因此,其整體的註冊申請審查審理完成時間必然會因此而被延後。
反之,若申請人採取的是一案一類申請,即便部分類別上的註冊申請遭遇到補正,申請商標依然可以在其他類別上先行獲得註冊。



2.部分類別無法核准時,全體受影響
一案多類商標申請案被核駁時,我國准許以分割方式維持與他人無衝突部分的商標權,然其註冊申請審查審理完成時間必然會因此而被延後,且尚須分擔分割之費用。若申請人不分割,則會整個商標被核駁。



3.商標規費上無優勢
依台灣現行的商標申請註冊收費標準,一案一類與一案多類的商標規費是相同的,一案多類申請並無費用上的優惠。



4.移轉時會增加費用
一案多類的商標註冊人將商標移轉他人時,因為只有一個註冊號,所以移轉時該商標註冊人只能將上述商標的全部類別註冊一併轉讓給受讓人。如商標權人僅要將部分商品的商標權移轉給他人,此時需先將商標權作分割成二件商標,再進行移轉程序。



5.註冊商標涉有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
註冊商標涉有異議、評定或廢止案件,得以分割方式維持與他人無衝突部分的商標權。但應於爭議案件處分前申請分割
 

綜上,不難理解大多數申請人的還是選擇通過一案一類的方式對同一個商標的不同類別提出申請的原因。商標申請人應根據自身的具體情況,選擇適合自己的方式。

 

 

收到商標核駁理由先行通知,該怎麼辦?


當商標申請程序中,收到商標核駁理由先行通知(下稱通知書),請不要慌張,這是審查員發現你的商標有違反商標法的規定,給你陳述意見的機會,而不是最終結果,所以千萬不要一收到就放棄了你的商標,至少也要提交意見書,爭取你的商標核准。

 

一、 首先要先計算提交意見書的官方期限,一般國內申請人是要在文到次日起一個月內,國外申請人為二個月內,如果真的忘記收文日,那就以發文日期的日期為主,記得要在該官方期限內提交意見書喔。

 

二、 由通知書上所列的法條去了解你商標被核駁的理由是什麼?

 

(一)、「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款」,就是你的商標與他人商標近似。
可以依通知書上所列的意見書說明,提出商標如何使用(或實際使用)之態樣,及提交二商標差異之處在哪裡,說服審查員商標不會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來爭取商標核准註冊。

 

(二)、「商標法第29條第1項、商標法第29條第3項」,就是你的商標不具識別性。
當商標含有公司名稱、廣告標語、自我標榜或為所指定商品之品質、原料、產地或相關特性之說明等字眼,審查員會要求意見書要提交商標已取得識別性的證據,例如該商標商品之銷售或服務之提供、廣告數量、廣告業者或傳播業者出具之證明、各國註冊之證明等。有些審查員會要求直接聲明不專用,申請人可以依審查員意見修正就可以核准註冊了。

 

三、建議收到核駁理由先行通知,應尋求商標事務所協助撰寫理由書,爭取您商標核准註冊

 

 

商標無法成功註冊案例

類型一:與他人申請或註冊在先商標相同或近似,指定在相同或類似關係商品或服務(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款)

 

申請案「F設計圖」商標與引證案「國發及圖」商標,都有相同設計字體相仿之「f」,且申請案指定於「成衣零售批發;衣服零售批發」服務與引證案指定於「男女童裝、套裝、褲裙、毛衣、內衣、襯衫、外套」商品,商品銷售場所及服務提供場所共同或有重疊之處,具有高度類似關係。

 

 

申請案「金柔潔」商標與引證案1「潔柔」商標、引證案1「潔柔」商標,都有相同「潔、柔」二字,復二商標同樣指定於「衛生紙;面紙;濕紙巾」、「各種事務用紙」相關商品,在性質、功能、用途、材料、產製者因素上具有共同或關聯之處,具有高度類似關係。

 

申請案「pingo」商標與引證案1「PINGU & Design」商標、引證案2「PINGOD」商標,主要起首部分有「ping」或「pingo」,且申請案指定於「嬰兒用尿布;紙製嬰兒用尿布;纖維製嬰兒用尿布;人體用藥品;營養補充品」之商品與引證案1指定於「拋棄式紙尿布」商品、引證案2指定於「鈣片;綜合維他命營養補充品;礦物質營養補充品」商品,在性質、功能、用途、材料、產製者因素上具有共同或關聯之處,具有高度類似關係。

 

 

申請案「TINO及圖」商標與引證案1「DINO及圖」商標、引證案2「DINO 及圖」商標,二商標主要識別部分「DINO」相同,復申請案指定於「包裝用非金屬帶;捆綁用非金屬帶;非金屬纜」等商品與引證案1商標指定於「非金屬捆綁帶;包裝用非金屬帶;捆綁用非金屬帶」等商品、引證案2商標指定於「尼龍吊帶」等商品,在滿足消費者的需求、消費族群及服務提供者,具有高度類似關係。

 

 

類型二:有使公眾誤認誤信其商品或服務之性質、品質或產地之虞

 

  1. 編號1商標之「小樽手作珈琲Syphon專賣」文字,「小樽」為日本城市名稱,可能使消費者對於咖啡產地來自於日本小樽。
  2. 編號2商標「北冰洋水產」之「北冰洋」,又稱北極海、北大洋或北極洋,位於北極圈內,指定使用於「鰻魚;鮑魚;螺肉;蟹肉」等商品,該等商品之提供地、發源地為「北冰洋」產地。
  3. 編號3商標「狎鶴亭美顏XH及圖」之「狎鶴亭」,係指韓國首爾江南區的行政區域,有多間韓國的整形和醫美中心,予人指向地理名稱之印象,指定使用於「髮型設計;燙髮;剪髮;美髮;美容院服務」,易使人對於服務之性質、品質、來源地發生誤認誤信之虞。
  4. 編號4商標之「廣藏GUANG ZANG設計圖」之「廣藏GUANG ZANG」,為韓國首爾市鍾路區「廣藏市場」之名,因此具有地理名稱之印象,指定使用於「被褥;被單;床單;枕套;毛毯;棉被;拼布被」商品,易使人商品係來自廣藏市場之印象。
  5. 編號5商標之「太魯閣創造」中之「太魯閣」,「太魯閣」是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核定的第12個原住民族族稱,容易使人混淆所指定之「教育服務;電腦補習班;技藝訓練班;補習班;語文補習班」服務之性質、來源與原住民族有相關之聯想。

 

 

 

 

類型三:商標描述商品、服務之相關說明

 

  1. 「580我幫你」類似廣告宣傳用語,指定使用於「各式建築物之營建;各式建築物之代建;各式建築物之營建代建;工廠建造;倉庫建造及修理;建築物建造監督;建築物拆除服務;提供營建資訊」服務,為描述相關服務之說明,不予核准。
  2. 「媽媽說不可以」常用以表達業者的經營理念或商品、服務的特色,指定使用於「提供不可下載之線上影片;密室逃脫(娛樂);逃脫遊戲(娛樂)」服務,消費者認為只是服務之說明。
  3. 「台灣感性」源自於韓國的網路用語,用以形容台灣的街景、文化等台灣的日常生活,指定使用於「娛樂服務;舉辦各種講座;籌辦文化或教育目的之展覽」服務,僅為表示社會生活或文化的概念,不具識別性。
  4. 「用營養改變生活」有傳達「透過良好的營養攝取改善生活品質」之意,指定使用於「醫療用油脂;礦物質營養補充品;蛋白質營養補充品」商品,僅為表彰企業經營之理念或廣告性之標語口號,不具識別性。
  5. 「五方法輪」,為佛教與傳統信仰中之概念,因此指定使用於「喪葬用品零售批發;宗教用品零售批發;佛具零售批發」服務,易使人與宗教性質有關之印象,不具識別性。

 

 

商標取得證書後需要留意的地方


一般申請人以為商標取得證書後,就不需要再去擔心商標被他人使用。
其實沒那麼簡單,商標權自註冊公告日起只有保護十年。每隔十年都要繳納延展費用給智慧局來延展你的商標權。如果沒有繳費你的商標權就會失效。

 

另外,商標註冊後有商標法第63條第1項規定的情形之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得依任何人的申請或依職權廢止其註冊。


(1) 自行變換商標或加附記,致與他人使用於同一或類似商品/服務的註冊商標構成相同或近似,而有使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被授權人為前述行為,商標權人明知或可得而知而不為反對的表示者。


(2) 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3年者。但被授權人有使用者,不在此限。


(3) 未依第43條規定附加適當區別標示者。但於商標專責機關處分前已附加區別標示並無產生混淆誤認之虞者,不在此限。


(4) 商標已成為所指定商品/服務之通用標章、名稱或形狀者。


(5) 商標實際使用時有致公眾誤認誤信其商品/服務的性質、品質或產地之虞者。

 

因此,商標取得證書後,記得每次延展時間及留意商標使用的情況,千萬別一不小心就失去你的商標權喔。

 

關於「商標使用證據」,商標權人可以藉由以下資料證明商標仍有持續使用

1.實體商品標籤與吊牌

印有商標的商品主體貼紙、水洗標、服飾吊牌,直接貼附於商品本身。

2.商品銷售外包裝

印有商標的產品外盒、包裝袋、提袋或專屬封口膠帶。

3.商業發票與收據

發票或收據開立內容明確載明「商標名稱」與「對應商品/服務項目」。

4.實體門市與專櫃照片

含有日期記錄的實體店面招牌、專櫃展示架、商品陳列區照片,商標招牌訂購單、室內裝潢費收據。

5.官方線上購物網站與App

標明商標且具備購物車/下單購買功能的官方網站頁面截圖,需含URL與日期。

6.訂購單與採購合約

雙方簽署的商業合約或客戶訂貨單、契約書、出貨單、出口報單,內容提及標有商品/服務名稱及商標。

7.實體商品目錄與DM 宣傳單

發行於市面上的產品型錄、文宣海報、折頁宣傳單,印有商標與商品資訊。

8.電商平台商品上架頁面

Shopee、MOMO、Amazon 等電商平台上架銷售的產品頁面截圖(含商標名稱、售價及成交紀錄)。

9.廣告媒體刊登證明

電視廣告播出證明、報章雜誌廣告頁、戶外看板投放照片,或具備投遞數據與費用的數位廣告(如Meta/Google Ads)報表。

10.展覽與參展證明

參加商業展會的現場攤位照片、展覽手冊刊登頁,或參展合約與攤位租賃收據、統一發票。

 

★上述資料須有製造日期、保存期限或網頁時間戳記等,證明商標使用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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