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商標制度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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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非商標制度概要

南非商標制度概要

南非一直以來為台商進入非洲市場之跳板,主要因為相對其他非洲國家,南非相對先進與現代化。雖然南非GDP年均成長率從2017年的1.415%一路下滑至2019年的0.153%,2020年更是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經濟表現更不樂觀。但由於南非允許一夫多妻,生育率極高,當前南非人口總數約為 5800萬, 粗估至 2050 將成長到7300萬。此優勢也讓南非至 2045 年以前都能享受人口紅利帶來的優勢。加上豐富的礦產資源,南非仍不失為一值得投資的選項。而投資南非不妨從其慧財產權之規範了解開始。以下為南非商標制度的簡單說明:

 

一、 通則

採取使用主義,商標的所有權是在首次使用的基礎上建立的。
若無不核准事由情況,從提出申請之日至領證約為18-24個月。

 

二、 申請前應注意事項

可註冊商標類型
傳統商標—文字、圖形、記號
非傳統商標—立體商標、全像圖商標、顏色商標、動態商標、聲音商標、位置商標
特殊商標—團體標章、證明標章
申請前可自行決定是否進行商標檢索(非必須,官方檢索網站https://iponline.cipc.co.za/)。

 

三、 提出申請

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人名稱、位址、國籍
2. 商標圖樣
3. 指定商品或服務
4. 申請費
5. 代理人委任書
6. 若主張優先權須提供優先權證明
*所有資料須以英文提出,包括商標內入若有其他文字。中文商標須提出英文翻譯,但依南非實務中文商標被認為屬圖形商標。

分類方式—採尼斯分類。一案一類。(但同圖樣不同類之商標,主管機關會指示其為聯合商標associated trademark)

 

四、 審查

主管機關之官方意見須於三個月之內為答覆。南非主管機關接受以並存同意書用以排除近似商標之混淆誤認,但會於註冊證上註記該並存同意。商標中若有不具識別性之部分,得以聲明不專用之方式取得商標整體之註冊。

 

五、 商標專用權

核准註冊後享有專用權,自申請日起10年,每次延展10年。

 

六、 延展

註冊商標專用期限屆滿前以及專用期限屆滿後半年均可提出延展申請,但於專用期限屆滿後半年內,提出延展申請者,需支付額外規費。如延展時送達地址未更改、未更動代理人的情況下,商標延展無須委託書。

 

七、 異議

公告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提起異議。異議理由包括相對不得註冊事由(如與在先申請商標構成混淆誤認、減損著名商標之識別性與信譽等)、絕對不得註冊事由(無識別性、違反公序良俗等)。

 

八、 評定

商標於註冊後五年之內,利害關係人仍可以違反相對不得註冊事由,向南非公司與智慧財產局或南非高等法院聲請申請評定撤銷。但任何人基於絕對不得註冊事由或利害關係人基於惡意註冊事由提出之評定撤銷者,不受五年之限制。

 

九、 撤銷

商標註冊日起算,無正當理由連續5年未使用註冊商標,利害關係人均可以其為由向南非公司與智慧財產局或南非高等法院聲請申請撤銷商標註冊。

 

十、 國際組織與公約

參與智慧財產相關之重要條約有巴黎公約。南非一直有計畫加入馬德里議定書之計畫,但直到2020年底均未見其加入。

 

十一、 商標主管機關及網址

南非公司與智慧財產委員會 Companies and Intellectual Property Commission,CIPC)。網址http://www.cipc.co.za/index.php/trade-marks-patents-designs-copyright/trade-ma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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