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商標法第18條規定「商標,指任何具有識別性之標識,得以文字、圖形、記號、顏色、立體形狀、動態、全像圖、聲音等,或其聯合式所組成」,所稱聲音商標,係指任何可以五線譜、簡譜或文字說明表示,足以使相關消費者區別商品或服務來源之聲音。例如:具識別性之簡短的廣告歌曲、旋律、人說話的聲音、鐘聲、鈴聲或動物的叫聲等。
商標名稱應與所申請註冊之聲音商標內容相符;商標權以請准註冊之圖樣為限,商標名稱不受商標法之保護。
其中商標圖樣可為以下二種方式任擇其一,未附商標圖樣,無法取得申請日。
商標圖樣得選擇樂譜(五線譜或簡譜)或單純以文字說明表示;以樂譜表示者,仍應於「三、商標描述及樣本」為簡要描述說明
詳細說明所欲註冊之內容,並應檢附存載該聲音商標 之.wav 檔光碟片。商標圖樣描述必須充分詳實,應足以使任何人閱讀後,均能得知本件聲音商標之內容。
例如:
商標樣本,指商標本身之樣品或存載商標之電子載體。聲音商標樣本,指存載該商標之.wav 檔光碟片。
姓名、國籍、身份種類、ID、電話…等。
未填寫商品/服務名稱者,無法取得申請日。
綜上, 聲音商標申請與一般商標明最大不同之處,就是聲音商標。另要檢附載有本件聲音之.wav檔光碟片及商標描述。
來看看商標註冊第01230329號「萬應白花油之歌」實際案例,該商標圖樣為五線譜,在商標圖樣描述該聲音商標之特點及歌詞。
目前大家所熟悉的廣告詞「你累了嗎」、「保力達C」、「明天的氣力」、「we are family」、「 I'M LOVIN' IT」、「綠油精之歌」,亦或是 LINE的提示聲,皆已在台灣智慧財產局註冊聲音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