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經發想完成後,創作人想要防止其他第三人取得,就必須根據創作內容,來完成智慧財產權登記。而智慧財產權又分為「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以下分別就各項權利內容提供說明及分析:
我們於日常消費時,想要找到適合或喜愛的商品,往往是透過品牌名稱來辨識,但如果在同一消費市場上,出現了相同或類似的品牌名稱,導致無法辨別,不僅會使我們購買到錯誤品牌的產品,也有可能致使混亂消費市場之公平競爭。因此,我國制定了「商標法」藉以保護創作人所屬的商標權利。
商標的組成通常是文字、詞語、記號或圖形,而現今商標法也將顏色、動態、聲音等元素納入保護範圍,而商標經核准註冊後,商標權人即取得「商標權」。「商標權」是一種無形的資產,它具有專用性、排他性、時效性、屬地性。
商標經核准註冊後,能夠對該商標作出處分的人,僅限於商標權人及經商標權人授權許可之他人。
他人在未經商標權人同意情況下,不得使用相同或相近似之商標,在相同或相類似的商品或服務項目上,否則可能構成侵權。
按我國商標法之規定,商標每十年要進行延展一次。這十年的有效期間內,商標權人在合法的使用商標情況下,商標皆受商標法所保護。
商標想要在哪國主張權利,就必須於當地商標局取得商標註冊。商標於台灣取得核准註冊,其商標僅得於台灣境內主張商標權,並無法擴及於其他國家。
如果您註冊的商標所指定使用之商品,其商品生產技術或使用之方法,從古至今尚未有人發想並公開其技術內容,此時您可以透過申請專利來保護。
專利法的主要立法目的是在於,為保護發明人對於其發明或創作之使用權利,並鼓勵專利權人對已取得之專利權進行商業投資,以利促進國內工商發展,因此特別賦予專利權人專用權,來防止他人使用或侵害權利。
專利經核准註冊後,專利權人即取得「專利權」,「專利權」是一種無形的資產,它具有專用性、時效性、屬地性。
專利取得核准後,專利權人即取得該專利之專用權,也就是「獨占權」,針對該專利技術,專利權人可以獨占使用、生產及銷售,如他人未經取得專利權人同意,而使用該專利技術,則可能構成侵權。
專利經核准登記後,其享有專利法保護期間具有時效性,待法律時效期間屆滿後,專利權人對於該專利技術內容,則不在享有獨占使用、生產及銷售之權利,而原本受保護之專利,即成為公共財,任何人都可以使用。
專利在哪個國家專利局取得註冊,就只能於當地管轄範圍主張權利,其權利無法擴及於其他國家境內。
著作權所保護的內容包含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的創作。而著作權又分為「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著作人格權」所保護的是著作人的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他人公開使用、利用以致損害著作人名譽之權利。「著作財產權」是指屬於著作人的個人無形資產,針對著作其有權利公開發表、重製及出租。而這些經過著作人創意發想的文明資產,於著作人創作完畢之當下,就立即享有著作權,不需要額外進行登記及註冊。
雖然著作權取得並不以註冊登記為必要條件,但如果後續一旦發生侵權行為,著作權人想要向法院主張權利,就必須負舉證責任。而法院會根據著作人所提供之證據內容,審查其是否具有公信力。因此舉證內容是否完整,也關乎到著作人所張之侵權行為是否成立。而最有效取得著作證據力之方式,就是向合法登記之著作權協會進行著作權登記並取得證書。
智慧財產權看似僅是簡單區分為「商標」、「專利」及「著作權」三個項目,然而每項智慧財產權所保護之範圍,及所主張之權利內容各有所不同,權利人想要了解如何區分?完成之創作內容要如何進行登記?被侵害權利時又該如何主張權利?這些對於一般創作人來說,往往都是需要花費時間深入研究的。
創作人在申請智慧財產權保護及維權的過程中,想必會碰到許多疑問,您可以考慮交給具備專業能力及豐富經驗的世界專利商標事務所,我們將以最具效率及專業之服務,來維護您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
創作經發想完成後,創作人想要防止其他第三人取得,就必須根據創作內容,來完成智慧財產權登記。而智慧財產權又分為「商標權」、「專利權」及「著作權」,以下分別就各項權利內容提供說明及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