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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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作人設計產品外觀後,究竟該如何申請設計專利來獲得最適當的保護?以國內知名電動機車GOGORO(睿能創意)為例,作為一間新創公司,睿能創意積極布局專利,該公司自103年起為為GOGORO各個部件陸續申請33件設計專利,圍起密集的專利叢林,讓競爭對手難以透過局部修改特徵來迴避設計。
部分設計,台灣導入自102年實施之新專利法,接下來相關申請案件如雨後春筍(參下左圖),儘管目前尚未有因侵害他人部分設計而判決賠償的案例出現,但在部分設計制度行之有年的美國卻屢見不鮮。蘋果三星間纏訟多年的IPhone專利侵權亦係涉及部分設計(參下右圖),對此美國最高法院於2016年12月6日判決賠償金的計算發回聯邦巡迴上訴法院來重新裁定(參備註)。
本所建議申請前應評估產品市場價值及其迴避設計的可能性,決定是否採取專利叢林的布局方式,方能為核心產品帶來全面性地保護。
備註http://www.wpto.com.tw/events_detail.php?eventsId=JCU2OCM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