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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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海峽兩岸商標論壇」4月23日在臺北召開。今年議題以2014年施行的大陸新商標法為討論核心,並介紹大陸知識產權法院設置與運作之現況,且就業界最重視的品牌合作等議題,由兩岸學術界、政府機關及業界等人士進行經驗交流,參與人數逾200人。
「海峽兩岸商標論壇」每年由兩岸輪流主辦,今年已邁入第十屆。主辦單位海峽兩岸商務發展基金會張平沼會長於會中指出:兩岸經貿往來密切,商標遭他人搶註的情形嚴重,商標論壇提供兩岸工商業界交流之機會,使雙邊業者之商標獲得保護,並促進兩岸合作。智慧局王局長致詞時表示:「商標論壇」提供兩岸探討法制的機會,更進一步瞭解雙方實踐的情形,對業界有非常大的幫助。去年施行之大陸新商標法,新增因合同、業務往來關係或其他關係,明知他人商標存在惡意搶註行為,作為異議事由,使兩岸在禁止搶註商標,有了類似的規定;關於新增「馳名商標」字樣不可用在商品包裝或廣告宣傳之規定,我國業者反應似乎有些不合情理。對於陸方積極協助處理涉台商標的爭議案件則表達衷心感謝。陸方團長劉俊臣副總局長提到:今年是兩岸商標論壇舉行的第十年,也是兩岸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簽訂五週年,大陸方面非常重視涉台商標權益之維護,通報之協處案件可以說是「件件有回應」,並說明目前台商在大陸申請、註冊案件及認定馳名商標之現況。劉副總局長特別強調,未來將在兩岸交流十年的基礎上,持續加大兩岸交流力度,促進兩岸商標的保護。
本次研討會針對「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置與運作」、「新商標法與不良影響商標審查實踐」、「馳名商標與具有一定影響商標保護案例分析」、「兩岸品牌合作發展策略」等議題進行廣泛討論。在「知識產權法院的設置與運作」議題中,與會者可充分掌握目前兩岸有關智慧財產權法院管轄之事件類型、審理情形等資訊;在「新商標法與不良影響商標審查實踐」議題中,就商標申請有害宗教信仰或涉及歷史人名等情形,兩岸基於社會價值理念、文化背景不同,以案例對照說明,印象鮮明有趣。第三場「馳名商標與具有一定影響商標保護案例分析」部分,陸方闡明了新商標法對馳名商標的認定係採「按需認定」、「被動保護」、「個案有效」的原則。兩岸代表對於大陸地區商標法有關馳名商標、搶註他人商標等條文適用問題,進行深入討論。陸方代表並表示,如何抑制搶註問題,在法制面確實有進一步研討的空間。兩岸品牌合作發展策略」議程,則是由業者角度出發,就兩岸商標如何合作共創品牌提出新思維及觀點,精彩又發人深省。
在閉幕式中,劉俊臣副總局長親自頒發我國企業「度小月」商標的註冊證,也宣布MIT微笑證明商標已獲得初步審定的好消息,證明兩岸多年來的交流合作已具相當成效,未來兩岸將持續在互信之基礎上,加強對商標權的保護,並提供華人共創品牌平台,創造兩岸雙贏局面。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