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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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4月24日上午10:00
地點: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佈廳
主 持 人: 最高人民法院新聞發言人 王玲
出席嘉賓: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陶凱元
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庭長 宋曉明
發佈內容:發佈《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綱要(2016—2020)》、《中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狀況(2016)》(白皮書)(中英文)、2016年中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十大案件和五十個典型案例,並回答記者提問。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 陶凱元
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庭庭長 宋曉明
2016年是“十三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工作亮點紛呈。案件審判公正高效,司法改革繼續深化,調查研究深入推進,隊伍素質不斷提高,司法公開和對外交流成效顯著。
第一、充分發揮司法主導作用,有效保護智慧財產權利益
人民法院通過依法公正高效審理大量智慧財產權案件,制止和打擊各類智慧財產權侵權行為,切實維護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營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經濟秩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公開審理“喬丹”商標系列案件,彰顯我國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立場和決心。北京、上海、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在案件審理中探索適用懲罰性賠償,著力解決賠償數額低、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的問題。
2016年,人民法院共新收一審、二審、申請再審等各類智慧財產權案件177705件,審結171708件,比2015年分別上升19.07%和20.86%。各類案件收結案數字在即將發佈的白皮書中均有詳細刊載。
2016年7月,在南京召開的全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工作座談會暨全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三合一”推進會上,最高人民法院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司法主導、嚴格保護、分類施策、比例協調”的智慧財產權司法政策。上述司法政策是人民法院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新變化、新特徵和新態勢所提出的新理念,是本著實現司法公正和司法為民的目標提出的,符合智慧財產權司法的本質特徵和屬性,回應了人民群眾的司法需求,延續和發展了此前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基本原則和精神。上述司法政策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基本政策,這一政策的提出,標誌著人民法院對於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規律、理念和導向的認識和把握達到了新的高度,對於司法政策的運用更為成熟和自覺。經過大半年實踐和應用,上述司法政策得到各級人民法院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認可和支持。
第二、積極深化智慧財產權司法改革,全力保障司法公正
一是切實抓好智慧財產權法院建設,總結智慧財產權法院工作形成的經驗,查找存在的問題,鞏固智慧財產權法院工作已有成績。三年來,在最高人法院黨組的正確領導下,三家智慧財產權法院的人員、機構、硬體建設第一階段任務基本完成,審判工作卓有成效,形成院、庭長辦案常態化機制,探索審委會參加案件審理的方式,審判權運行機制更加合理,案件審理效率明顯提高,審判效果贏得社會讚譽,實現了良好開局。北京智慧財產權法院積極推進案例指導研究基地建設工作,上海智慧財產權法院積極服務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大力加強智慧財產權市場價值研究,樹立了中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審判的新形象。與此同時,深入調查研究智慧財產權法院建設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積極推進“智慧財產權法院建立重大問題研究”課題項目的調研工作,目前大多數子課題承擔單位已按照研究計畫完成調研並上報了研究報告。同時,借助課題專案的調研,繼續深入研究論證智慧財產權案件上訴機制,積極為2017年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彙報智慧財產權法院工作做好準備。
二是繼續優化智慧財產權專門審判機構設置。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京津冀技術類案件跨區域管轄工作領導小組”,積極開展調研,統籌協調京津冀技術類案件跨區域管轄工作。為彰顯智慧財產權法庭的示範作用,擬定在南京、蘇州、武漢、成都等地設立智慧財產權專門審判機構及其管轄案件的具體方案,跨區域集中管轄智慧財產權案件。2017年年初,上述四個機構相繼掛牌,受理案件。
三是健全完善技術調查官制度。研究起草了《智慧財產權法院技術調查官選任工作指導意見(試行)》。目前,此意見正在進一步修改完善中。
四是積極穩妥推進“三合一”改革工作。最高人民法院於2016年7月5日向全國法院印發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全國法院推進智慧財產權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審判“三合一”工作的意見》。目前,已經有十幾家高級法院上報了實施方案,“三合一”工作正在穩步推進中。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中央政法委協調下與公安部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就智慧財產權刑事司法實施方案進行積極溝通,以期儘快會簽相關檔,全面推進“三合一”工作,提高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整體效能。
第三,深入開展智慧財產權調研指導,促進裁判標準統一
一是努力做好司法解釋工作。2016年3月21日,公佈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侵害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細化和統一專利審判標準,及時回應科技創新對專利審判的新期待。起草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進一步規範商標授權確權行政案件的審理,統一法律適用,該規定已經於2017年1月公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智慧財產權糾紛訴前行為保全申請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正在討論制定中。
二是司法調研工作成果顯著。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研究中心承擔了“商業模式等新形態創新成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辦法”課題的調研工作,積極開展審理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調研工作。2016年8月至9月,配合全國工商聯分赴北京、上海、廣東、江蘇、四川、安徽等地對民營企業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狀況進行調研,使全國工商聯充分瞭解目前我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現狀。此外,還積極參與“標題黨”整治工作,為淨化網路環境提供法律支援。
三是智慧財產權司法政策內容進一步體系化。起草完成了《中國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綱要》,明確了未來五年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發展的目標、原則、任務、措施,規劃了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的發展路線和藍圖。該綱要將於隨後的新聞發佈會上予以發佈。
四是審判指導工作方式進一步優化。指導“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案例指導研究(北京)基地”、“中國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國際交流(上海)基地”和“最高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司法保護與市場價值研究(廣東)基地”的建設,加快完善具有中國特色的智慧財產權案例指導制度。精挑細選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訴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糾紛案等十個案例,作為最高人民法院發佈的第16批指導性案例。該批案例已經於2017年3月6日發佈。
五是積極參與智慧財產權立法修改工作。先後參與了民法典、專利法、著作權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種子法、商標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編纂修改工作。
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法院
詳全文http://www.court.gov.cn/zixun-xiangqing-4165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