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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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際貿易局於昨(29)日表示,美國貿易代表署(USTR)於28日公布「2017年特別301報告」,台灣連續9年未被列入此一觀察名單,顯示我國在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相關措施獲美方肯定。
美國政府本次於報告中,針對其100多個貿易夥伴進行智慧財產權保護現況之檢視,將34國列入特別301名單。其中,中國大陸因竊取營業秘密、網路盜版及仿冒產品出口等侵權行為,被列入「優先觀察名單」及「306條款監管國家」,其他如印度、印尼、泰國、俄羅斯等11國也被列入優先觀察名單;越南、瑞士、加拿大、墨西哥等23國則列入觀察名單。
國際貿易局表示,台灣自2009年就已從一般觀察名單中除名,美方於報告中肯定我國近期對於強化營業秘密保護的相關作為,也期望台灣在政府機構使用未授權軟體、藥品創新與市場進入等政策方面加以觀察與改善,並期盼台美雙方於世界貿易組織(WTO)架構下,共同推動智慧財產權的保護。
為維護智慧財產權,美國政府自1989年來,每年定期審查各國智財權保護情況,並依其審查結果發行「特別301報告」,依其情節輕重分為優先指定國家、優先觀察國家及一般觀察國家;而「306條款監管國家」則是1997年創設,授權政府在監督貿易夥伴執行智財權保護或協議不力時列入,如同美國對貿易夥伴下的最後通碟。
資料來源:http://www.taiwannews.com.tw/ch/news/3152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