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許可實施率2%背後:創新驅動需重視補專利短板
2017-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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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許可實施率2%背後:創新驅動需重視補專利短板

專利許可實施率2%背後:創新驅動需重視補專利短板

2017-07-05

中新網杭州7月3日電(宋唯嵐)中國社科院此前發佈的《法治藍皮書(2017)》披露,中國受理髮明專利申請數量連續多年居世界首位。但「第一」背後,專利許可實施率僅占授權專利的2%。這意味著大量專利被「鎖進了抽屜」,並未真正投入使用。

  由此延展,記者在採訪中發現,專利領域值得關注的不只是實施率低問題。目前,在專利申請、保護領域,創新主體、社會環境中一系列的「病症」也正表現出來。

  「2%」該看淡還是緊張?

  專利堪稱當下微觀經濟發展重要的「無形資本」。早在2012年,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佈報告顯示,中國已超越美國,成為全球專利申請第一大國。而此次《法治藍皮書(2017)》中的「2%」這一數據,也再次吸引眾人眼球。「2%」說明了什麼?當前形成兩種不同觀點。

  一方認為不必過度解讀。超凡知識產權服務股份有限公司副總裁李超凡認為:「除去一些無用的部分,也有相當一部分有用的專利由於統計口徑和調查手段沒有被計算在內的。」

  他解釋,專利許可實施率低可能有兩種情況:第一,某專利申請后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試錯,才會投入市場使用;第二,該專利技術超前於當前時代,因此也許要等上幾年甚至幾十年才會被實施。

  山東理工大學科技信息研究所導師吳紅此前指出,專利價值並不僅體現在實施轉化上,還應體現在專利談判、專利廣告、專利質押融資、專利投資入股,利用專利阻擋競爭對手、確保自身利益,利用專利獲得實際利潤等。

  而另一方面,認為該數字反映著頗多問題的人士也不在少數。

  「中國是專利大國而非強國。」浙江省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處副調研員沈方英說。在她看來,專利在運用「質」與創造「量」上存在如此大的反差,申請門檻低與地方資助過度是重要原因。

  據介紹,與很多發達國家只設立發明專利制度不同,目前中國專利有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三種形式,而除發明專利需進行實質審查外,其餘兩類僅需形式審查,隨著雙創活動深入中國專利三權分別立法迫在眉睫。

  「因此我們雖在數量上具有優勢,但質量上就遜色不少,具體到高新技術或戰略新興產業從專利的質來考量更令人擔憂,需要國家產業管理部門從民族產業安全發展戰略高度關注專利的質量提升與布局。」沈方英說。

  對申請和資助門檻偏低問題的關注,更深層面是對專利實際價值發揮問題的擔憂。

  中國科學院大學法律與知識產權系主任李順德曾公開指出,專利授權量、實施率、轉化率以及有效專利擁有量等指標,更能反映一個國家的創新能力,獲得授權的專利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發揮的價值,也更應被社會關注。

  「專利的價值不是體現在專利的所有權上,而是體現在專利的實施、轉化等運作所帶來的商業價值上。如果僅僅獲得了專利的所有權而不去轉化、實施,則無疑是對專利資產的一種浪費。」小米科技董事長兼CEO也曾在媒體上公開表示。

  校企專利保護問題成短板

  在眾人對「2%」這一數字各抒己見之時,記者也在採訪中發現,專利在創新主體、創新環境中存在的「病態」現象也值得思考。

  「有的『專利大戶』會申請很多沒有實際作用的專利,利用專利認證高新技術企業,並減免稅收換取獎勵。」杭州藍郡農業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陸煒強表示。

  據了解,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顯示,「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併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是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硬性條件。而經認定的企業可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中山大學常務副校長許家瑞就公開批評過這一行為。他揭露稱,有些企業曾專門找到中山大學,提出要「買」專利,並保證不使用,說白了就是拿來申報減稅和獎勵。

  影響創新質量與專利實施的另一種「病態」,出於「專利誕生搖籃」——高校。

  作為全國人大代表,浙江貝達葯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丁列明對專利關注頗高:「很多高校對教授的評價體系是看論文發表和專利申請的數量,而非質量。所以導致有的高校專利為了專利而專利。」

  專利是知識產權的一部分,而如今,知識產權的環境也並不像想像中美好。

  「這與我國的國情和民族文化密不可分。」沈方英說,「中國的知識產權法的部分方面從國外借鑒引進,因此會有些水土不服,加之中國傳統文化歷來對無形資產重視和尊重不夠。」

  李超凡則關注著維權成本問題:「專利問題打官司成本高,需要付出律師費、調查取證費等,有的加起來要幾十萬甚至上百萬,但獲得的賠償很難覆蓋這個成本。」

  長期以來,中國司法實踐深受知識產權損害賠償計算難、判賠數額低的困擾,有關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也存在『重侵權認定、輕賠償論證』的現象。數據顯示,中國專利侵權賠償數額平均不到10萬元,而每件專利申請的技術研發成本平均為44.1萬元。

  「無形資產」市場保護需加壓

  不論是「2%」的「警示」,還是創新主體、創新環境的問題,都成為未來科技創新「補短板」的重要方向。這些現狀該如何改變?

  圍繞專利「重申請輕實施」現象,有業內指出,各地主管部門要完善其項目前景調查、技術審查、商業可行性分析的能力,也可委託獨立第三方調查評估等方式進行排查,同時要對提供減稅和獎勵支持的企業進行跟蹤關注。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紹興文理學院院長葉飛帆此前也強調,政府部門對創新能力的評價,包括培養創新型人才的過程中,要強調專利的實施、應用情況,以「能為技術進步做什麼事、為經濟社會發展做貢獻」為導向。

  而在高校方面,丁列明指出,「高校專利評價體系必然導致大量的工作只注重在前端,而不會考慮它是否可被投入使用。如果能將質量作為考核標準,現狀就能大大改善。」不過他也坦言,其實施會存在一定難度。

  沈方英則建議關注高校與企業的有效對接問題:「政府可通過科技手段對產業的轉型升級進行重點突破,如可以主動利用大數據繪製專利產業創新的『導航地圖』,幫助企業、高校建立市場鏈,產業鏈,創新鏈,價值鏈的有效對接,使其全球化決策更為科學精準。」

  而談及專利與知識產權保護,李超凡則認為需要在司法方面「加壓」與「出實招」。他認為,要加強司法保護的力度,要加大賠償的金額和力度。同時,提高知識產權律師的職業素質,讓被侵權者維權有幫手,也為提高損害賠償數額提供智力保障。

資料來源: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70703/229007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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