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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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廠商看中東南亞地區市場崛起商機,紛紛投入新戰場,智慧局提醒,智慧財產權在市場布局上扮演的角色不容小覷,業者應作好保護措施,避免仿冒品低價搶市。
行政院去年正式提出新南向政策推動計畫,從經貿合作、人才交流、資源共享與區域鏈結等4大面向著手,至今舉辦許多相關活動,並積極推動台灣廠商拓展東南亞市場。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醒,觀察過去台商南向經驗,常有因東南亞國家對智慧財產權保護不足,導致台商產品遭仿冒品低價搶市,獲利減少,因此特別於智慧局網站設立「東南亞國家智慧財產權益維護專區」,整理介紹東南亞國家智慧財產權法規制度、申請程序及規費、執法機關及救濟管道等,並連結台灣各部會所提供的相關資源,作為廠商布局參考。
智慧局建議,廠商進入國外市場前,應確認商品或服務型態,釐清所涉智慧財產權風險,包括當地有無他人專利、有無近似商標、有無商標搶註、網域名稱搶註、公司名稱搶註等情形,並評估在國外市場為產品申請發明專利、設計專利及商標註冊的必要性。
此外,最好也先評估可能競爭企業相關智財權風險,並掌握當地國家智財權法律規定,在當地市場建立相關諮詢管道及可進行智財保護的合作事務所等。
台灣廠商在多項產業上擁有深厚技術基礎,也是拓展海外市場的基礎,但若輕忽智財權保護,則可能被人「偷師」,失去原本引以為傲的優勢。
在東南亞國家協會10國中,除緬甸外皆已加入專利合作條約(PCT),廠商可利用PCT申請程序,一次向多個締約國提交專利申請;此外,東協也在2009年建立「東協專利審查合作(ASPEC)」,分享申請及審查資訊,廠商可使用英文提出申請,不必個別掌握東南亞各國語言。
智慧局並整理提供印尼、越南等9國執法機關相關資訊,以及台灣駐東南亞國家外館聯繫資訊,若國人於當地遭受智財權侵權糾紛時,可迅速取得資訊與協助。
資料來源:http://www.cna.com.tw/news/afe/201711050195-1.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