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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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IPRDaily於今(2019)年3月17日的報導指出,2019年3月15日,高通公司(Qualcomm)宣布美國加州南區聯邦地方法院的陪審團認定蘋果公司的iPhone 7、7 Plus、8、8 Plus和X侵犯了高通公司兩項專利號為8,838,949和9,535,490的美國專利,此外蘋果公司的iPhone 8、8 Plus和X侵犯了高通公司專利號為8,633,936的美國專利。陪審團判決蘋果公司應為專利侵犯行為向高通公司支付自2017年7月6日提起訴訟起、至庭審結束期間的損害賠償3100萬美元。
三項被侵犯的專利所覆蓋的技術均由高通公司在聖地牙哥發明。
高通公司執行副總裁、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表示:“今天陪審團全票達成的判決,是我們在全球因蘋果公司使用我們高價值的技術卻拒絕支付費用而發起的訴訟過程中獲得的最新勝利。高通公司和其它公司發明的技術,使蘋果公司得以快速進入市場并快速取得巨大成功成為可能。此次訴訟所涉的三項被侵權專利,只是高通公司極具價值的十餘萬項專利組合中的數個而已。我們感到欣慰的是,世界各國的法院都在駁斥蘋果公司使用我們的知識產權卻拒絕支付費用的策略。”
上述三項被侵權專利支持不同的智能手機主流功能。美國專利號 8,838,949的專利支持“快速啟動(flashless booting)”使智能手機無需使用獨立閃存(從而降低成本和硬件尺寸),在開啟後能快速接入互聯網。美國專利號 9,535,490的專利通過在應用處理器與調製解調器之間扮演智能“交通警察”的角色,確保智能手機上的應用能夠快速高效地上傳和下載互聯網數據。美國專利號 8,633,936的專利支持遊戲的高性能表現和豐富視覺圖形,同時延長智能手機的電池續航時間。這些專利均未實施在調製解調器處理器中,也並非是實施任何蜂窩通信技術標準所需的必要專利。
在過去6個月,中國和德國的專利法院都做出了裁決,裁定蘋果公司侵犯了其他的高通公司非標準必要專利,並針對侵權的設備頒發了禁令。
資料來源:IPR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