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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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蘋果日報於今(2019)年3月13日的報導指出,經營知名線上英語教學品牌「TutorABC」的麥奇科技公司,控告空中美語的「Tutor4U」商標侵權並求償千萬元,智財法院認定先註冊的「TutorABC」是知名商標,日前判決空中美語不得用該商標,且須賠麥奇1000萬元。空中美語不服提上訴,主張「Tutor(家教)」是英文普遍用語,法院不應容許麥奇壟斷這個英文單字。
麥奇公司2007年起陸續註冊「TutorABC(線上真人英語教學網站)」等包含「Tutor(家教)」字樣商標,而原本經營英語雜誌、廣播教學的空中美語公司,2013年註冊「Tutor4U」商標,也進軍線上英語教學市場,麥奇認為空中美語藉「TutorABC」商譽,使消費者誤認是同一公司,提起「排除侵害商標權行為」訴訟。
一審認為,麥奇旗下有TutorABC等品牌,2012年獲美國雜誌《Red Herring》評選為全球創新100強企業,2014年起陸續獲中國最大電商集團阿里巴巴及新加坡等外資投資3億美元,公司市值逾10億美元,在全球線上英語教學具極高知名度,且長期在台投入龐大廣告費,因此「TutorABC」是「著名商標」。
兩者服務內容雷同
合議庭認為,麥奇的「TutorABC」商標與空中美語的「Tutor4U」高度近似,提供相同服務,曾有多名購買「Tutor4U」課程民眾,誤以為是「TutorABC」課程,發生消費爭議後,打電話向麥奇申訴,侵害「TutorABC」權益,審酌空中美語用「Tutor4U」經營線上教學營收,3年開出3.1億餘元發票,認定麥奇求償千萬元合理,2016年判空中美語不得再使用「Tutor4U」商標,還要賠麥奇1000萬元。全案由智財法院二審審理中。
記者查詢麥奇提起的10餘件商標權判決,麥奇有勝有敗,一審勝訴判賠金額最高的是空中美語1000萬元,其餘數萬至60萬元不等,有些同業被判不得在網域中使用「tutor」文字。
被控挾陸資告同業
空中美語負責人胥宏達(胥音同需)昨舉行座談會,指稱麥奇挾陸資控告多家同業,欲「消滅台灣文化教育」,胥不滿說:「麥奇一審求償1000萬元,二審要求7000萬元,我們無法接受。」
TutorABC昨發聲明指,該公司1998年創於台灣,「TutorABC」2013年由智慧財產法院判定為受法律保障著名商標,部分競爭同業藉TutorABC商譽使用高度近似品牌致消費者混淆,TutorABC提告是行使正當權利。麥奇公關品牌總監陳行潔強調:「我們確有阿里巴巴等中國資金,但佔比未達政府規定的陸資企業標準」。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