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首頁 > 智權新知
據澎湃新聞於報導指出,因申請商標名中含有“王某吉”字樣,無錫的鐵鍋老字號“王源吉”,去年5月受到“王老吉”侵權質疑,國家知識產權總局日前作出裁決,異議理由證據不足,不予支持。
無錫市王源吉冶坊有限公司商標顧問史玉星近日向記者介紹,廣藥集團提出異議的商標是王源吉公司2017年申請的“王源吉”純文字商標。
據廣藥集團商標異議申請書,廣藥集團認為,創立於1828年的“王老吉”是其旗下一個品牌,經過集團廣泛註冊、長期使用、宣傳和推廣,在相關公眾中已經建立極高知名度和影響力,並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而“王源吉”商標構成對“王老吉”馳名商標的複制、摹仿;與企業字號“王老吉”近似,帶有欺騙性,容易誤導公眾,遂申請“王源吉”商標不應予以核准註冊。
王源吉方史玉星認為,創設於清順治年間(1641年)、成名於1837年的王源吉,曾是江南最大的官爐,牌號獲得清政府商務總局的保護。多年來其商標所有權雖幾經更迭,卻是一直在使用,比廣藥集團的“王老吉”商標還要早上若干年,“不存在復制、摹仿一說。”
今年6月底,國家知識產權局裁決認為,“王源吉”指定使用商品為“廚房用具;鐵鍋”,“王老吉及圖”商標核定使用商品為“無酒精飲料;固體飲料”,兩者在功能用途和銷售渠道方面具有顯著差異,不屬於類似商品,且雙方商標在漢字構成、呼叫及外觀上亦存在明顯區別,“王源吉”的註冊使用應不會導致消費者的混淆,以及和對異議人的利益造成損害。
最終,國家知識產權局決定,對“王源吉”商標准予註冊。
資料來源:澎湃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