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眾對於影視劇作的權利保護,第一時間大多認為著作權,但其實影視劇作若叫好叫座,相關效益將是多達好幾十年,延續〈以案例介紹影視劇作的商標保護(上)〉,繼續提供英國及美國方面,相關影視劇作之商標保護情況案例,以作為商標申請經驗分享。
延續〈以案例介紹影視劇作的商標保護(上)〉,繼續提供英國及美國方面,相關影視劇作之商標保護情況案例。
由英國作家J·K·羅琳創作的奇幻小說,於世界超過200個國家發行[1],並由華納兄弟娛樂公司製作改編成電影上映,總票房收入超過77億美元[2],堪為全球史上最賣座的電影之一。劇中「哈利波特」、「妙麗」、「榮恩」、「佛地魔」等主要人物及「麻瓜」、「九又四分之三月台」、「霍格華茲」等魔法學校場地或相關用語,吸引許多觀眾目光,而華納兄弟娛樂公司因其熱潮,2023年6月18日於日本東京創立哈利波特影城遊樂區,販售周邊相關商品。雖然該部電影自2001年上映自今,已過20幾年,仍是觀眾津津樂道的劇作。
同樣以其中國商標申請情況,了解商標布局,華納兄弟娛樂公司(Warner Bros. Entertainment, Inc.)為「哈利波特」影視劇作提交相關的商標申請案達上千筆,中文「哈利波特」(約28筆)、英文「HARRY POTTER」(約19筆)、「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約19筆)、「WIZARDING WORLD」(約34筆)、「魔法世界WIZARDING WORLD」(約19筆)、「霍格沃茨」(約18筆)、「麻瓜」(約16筆)、「妙麗.格蘭杰」(約12筆)、「第九又四分之三月台」(約9筆)等商標申請案,以下僅列舉3筆商標申請案,做為參考。
由大量的商標申請案,顯示華納兄弟娛樂公司對於「哈利波特」影視劇作的商標布局幾乎達到滴水不漏程度,對於廣為觀眾討論的任何人事物,通通申請商標保護。
「復仇者聯盟」為2012年上映的超級英雄電影[3],改編自漫威漫畫下的「復仇者聯盟」,相關影視著作播出至今,創造15.18億美元票房[4],也捧紅相關人物「美國隊長」、「鋼鐵人」、「雷神索爾」、「浩克」角色,並推出許多公仔、服飾等周邊商品。
同樣了解其中國商標申請情況,雖然影片發行商為華特迪士尼工作室電影,但商標部分由擁有漫畫著作權之奇異有限公司(MARVEL CHARACTERS, INC.[5])為「復仇者聯盟」影視劇作提交多達900筆左右商標申請案,中文「復仇者聯盟」(約9筆)、英文「Avengers」(約9筆)、中英文「復仇者聯盟The Avengers」(約19筆)、中英文「復仇者Avengers」(約7筆)、中英文「美國隊長CAPTAIN AMERICA」(約5筆)、「綠巨人HULK」(約2筆)等商標申請案。以下僅列舉3筆商標申請案,做為參考。
由上開中國「慶餘年」、韓國「魷魚遊戲」、日本「鬼滅之刃」、英國「哈利波特」及美國「復仇者聯盟」等熱門電視電影作品,因票房收視所帶動的周邊商品或服務效益顯然相當驚人,因此各國影視業者對於作品的保護不僅僅只局限於著作權之編輯發行授權等權利,也轉為商標申請註冊,而更周全地保護及靈活營運旗下作品,享受所帶來的龐大經濟效益,此商標申請情況,可以作為台灣影視業者參考借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