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首重品牌,常有企業初時不知應該如何申請保護商標,尤其經費有限情況下,量少質精,大多為初期企業營業考量。近期美國誕生新科總統「川普」,眾所周知川普同時也是一名知名商人,其公司事業版圖包括不動產、餐廳、旅館酒店、高爾夫球場、商場、葡萄酒莊等,因此本所整理其台灣及中國的商標布局,以作為企業申請參考。
企業經營,首重品牌,常有企業初時不知應該如何申請保護商標,尤其經費有限情況下,量少質精,大多為初期企業營業考量。近期美國誕生新科總統「川普」,(或有部分譯為「特朗普」),一同來了解其在台灣及中國的商標布局,將最重要的營業項目,也就是「主打商標」申請保護。眾所周知,川普家族為美國著名房地產商,其公司事業版圖包括不動產、餐廳、旅館酒店、高爾夫球場、商場、葡萄酒莊等。
兩岸商標申請情況
觀察其兩岸商標分局,並非完全一致,想必是基於兩岸營運策略上的考量。台灣地區可能考量營業範圍及投入市場程度,採取一案多類申請方式,僅註冊「主要商標」,「TRUMP」及「川普」兩個商標,「TRUMP」商標(註冊號數為01260067),一案指定註冊於不動產經紀、不動產管理(第36類)、不動產開發及營建服務(第37類)及餐廳、旅館(第43類);而「川普」商標(註冊號數為01401952)除第36、37、43類,多申請註冊提供高爾夫球俱樂部設施服務(第41類),申請人為「美商唐納德特朗普商標經營有限責任公司(DTTM OPERATIONS LLC)」,另外還有將「TRUMP」單獨申請在酒類(第33類,註冊號數為01976321),申請人為「美商特朗普葡萄酒商標有限責任公司(TRUMP WINE MARKS LLC)」。台灣申請類別數量僅有3件,數量不多。如同歌手出道發片,唱片公司僅會給予主打歌廣告預算,對於非主打歌取則投入較少行銷廣告。而川普公司的台灣商標申請策略似乎也有異曲同工之妙,僅對於主要商標「TRUMP」及「川普」,進行最小成本支出之保護,川普公司台灣商標申請請參下表。
台灣商標申請一覽表
反觀,中國商標的申請情況,數量有128件商標註冊案,整體申請類別數量為台灣16倍之多。係因台灣採取一案多類的申請方式,而中國採取一案一類一申請模式,因此有此差異。那為何川普公司對於中國商標申請案,是採取一案一類一申請呢?申請人可能是希望快速取得商標權及考量中國商標申請案核駁風險及商標移轉需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註冊的近似的商標,或在類似商品上註冊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應當一併轉讓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42條)等因素,倘遇部分類別有分割商標需求時,則等待商標核准時間會拖長,將影響商標權取得時間。而且大陸商標搶註風氣較興盛,採取一案一類一申請模式,有利於快速取得商標權,對於仿冒者可快速進行打擊。
觀其川普公司之中國商標申請態樣有以下16種組合,主要以姓氏為主申請,或結合姓名,或結合營業場所名稱,並根據中國華語系因素,將對應的當地語言音譯也提交商標申請案保護。例如台灣多稱呼「TRUMP」為「川普」,而中國則有稱呼「川普」者,也有稱呼「特朗普」者亦有。因此,中國申請組合態樣較多於台灣,可以更多方面地完整保護其商標權益。
中國商標申請態樣
尤其川普陣營競選時,為讓美國人民了解其政治訴求所產生之口號「Make America Great Again」(中譯:讓美國再次偉大),紛紛出現相關周邊商品,例如帽子、旗幟、馬克杯、衣服、別針、鑰匙圈,請參以下周邊商品圖列,川普公司也早於2015年8月13日於美國提出第16、25、26、35、36、41、45類商標申請案,獲准註冊,註冊號數5020556。其中不乏將「TRUMP」與「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組合使用之態樣。尤其多國產品因成本考量,常委託中國生產製造,而川普公司將「TRUMP」、「特朗普」、「川普」、「THE DONALD J.TRUMP SIGNATURE COLLECTION」商標申請中國註冊在服飾類商品(第25類),取得商標專用權利。因此,若有人意圖使用上開註冊商標者,皆須經川普公司同意授權,並支付授權金,川普公司也可自行生產製造及行銷等。對於川普公司而言,提早申請商標註冊,藉由販售周邊商品,可為川普陣營籌措競選經費,用以投入選舉廣告活動。川普公司的商標布局策略,可作為企業申請參考。
川普周邊商品圖列
以上圖片來源截自:亞馬遜網站
我國商標法規定商標權範圍包括「生產製造、銷售、授權、移轉、質押、維護權利」,也就是說商標權人可以自己生產製造,若自己沒有相關設備或工廠,也可以委託他人生產,貼上自己商標品牌。或者開放他人加盟,授權他人使用品牌,收取授權金。再者,商標屬於無實體的財產權,亦為企業資產之一種。商標權人已無使用商標之意圖者,亦可出售給他人,進行商標有價移轉。倘品牌使用多年,累積商標知名度而具有商品價值,當有資金需求,也可進行品牌質押,換取資金。更重要的是,商標具有專用權效力,宛如企業的防護盾牌,可以防止他人仿冒,對於侵害商標權者,可以提出訴訟,請求賠償或和解協商。
「一牌在手,希望無窮」,手中握有一品牌,商標的持續使用可以累積商標價值,增加無形資產的價值,當有資金需求時,也可拍賣品牌,變換現金。例如「黑面蔡」楊桃汁商標賣得3000萬元、「真鍋」咖啡商標賣得1010萬元。
由上述川普公司於兩岸商標布局之差異,可見其對於營運方面及商標保護部分,略有差異。而此差異可能是基於生產地、銷售市場比重之考量而分配商標申請個數及類別。亦可知商標之生產地及銷售地皆應申請註冊保護,註冊生產地之商標保護有益於不當仿冒品產生,當有仿冒品產生時,可從源頭一次阻斷仿冒行為。而註冊銷售地之商標保護有利於海關仿冒取締,在進出口關務時,可預先防範仿冒品流入銷售市場,或者當銷售市場出現仿冒品時,可藉政府強執力進行掃蕩,銷毀仿冒品,以維護消費者信心及維持企業商譽。
資料來源:
1.https://jirs.judicial.gov.tw/GNNWS/NNWSS002-print.asp?id=8587&MuchInfo=&key=Serkey&CourtID=
2.https://time.udn.com/udntime/story/122390/7098562
3.https://tsdr.uspto.gov/#caseNumber=86724115&caseSearchType=US_APPLICATION&caseType=DEFAULT&searchType=status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