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諧音商標充滿趣味及創意,消費者可以透過一定的聯想、推理,心神領會到該標誌與商品或服務間的關聯性,足以作為商標來源識別之標誌。但申請諧音商標仍有審查地雷需要注意的,本文將分享要避開那些雷區。

諧音商標充滿趣味及創意,消費者可以透過一定的聯想、推理,心神領會到該標誌與商品或服務間的關聯性,屬暗示性商標,為具有先天識別性的標誌,而足以作為商標來源識別之標誌。
然而諧音商標在審查標準上仍須避免與他人註冊商標構成近似,引起衝突,或者商標整體語意過於直接描述商品或服務等因素,否則仍可能違反商標審查規則,而不予註冊。
一、識別性之判定:從「創意諧音」到「描述性」
諧音商標最常面臨的挑戰是識別性(Distinctiveness)。若諧音僅是為了規避描述性,產生的諧音文字於觀念上仍讓消費者直觀聯想到商品的品質、功用或成分者,通常容易被認為不具商標識別性。
二、混淆誤認之虞:讀音近似的排他性衝突
此外,諧音商標倘非商品或服務之描述者,仍須考量商標近似問題。當兩個商標讀音相同但字形不同時,商標審查上仍可能認定為近似商標,因為消費者在口耳相傳時,讀音近似仍有可能產生混淆或誤認。例如「愛知味」與「愛之味」因讀音近似(核駁T0416348處分)。
三、公序良俗與誠實信用:諧音梗的法律紅線
許多具有創意的商品來自於成語諧音或網路流行用語,其中諧音若有涉及不雅、諷刺或貶損他人之意時,則會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規定。例如「餵安富」讀音同「慰安婦」,給人有冒犯之感受,而有嘲弄之負面印象(核駁T0449943處分)。「菱涼咖好」讀音同「恁娘咖好」台語語意及發音,為「粗鄙用語」,對於社會倫理與道德觀念之維繫有不良影響(核駁T0434166處分)。
四、多種語言諧音之審查:百語齊鳴環境下的審查視角
在台灣或國際貿易中,常有「外文諧音中文」或「方言諧音」的情況,這也是審查的重點,審查官會考慮特定區域消費者的語言習慣,包含閩南語、客語及外語(如英、日、韓語)與中文的對應關係。
當品牌利用外文或方言的諧音來命名時,假如其讀音與既有商標高度相似或有描述商品或服務內容、相關特性時,即便字形迥異,仍可能因「讀音近似」或「不具識別性」等理由遭駁回。因此,當企業進行商標跨國佈局時,必須深入分析目標市場的語言習慣,避免因諧音而觸及法律紅線。
五、商標命名參考:核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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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基主」諧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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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想動」諧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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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零售批發;畜產品零售批發;農產品零售批發;飲料零售批發;水產品零售批發;廣告;網路行銷;影響者行銷;市場行銷;透過影響者促銷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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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用品零售批發;醫療器材零售批發;寢具零售批發;靴鞋零售批發;營養補充品零售批發;網路購物;為消費者選擇商品服務提供資訊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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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撿到錢」閩南語諧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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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床」閩南語諧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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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超級市場;便利商店;購物中心;郵購;電視購物;網路購物;量販店;百貨商店;雜貨店;五金零售批發;家庭日常用品零售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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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物中心;網路購物;家具零售批發;室內裝設品零售批發;寢具零售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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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餘」閩南語諧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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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美夢」諧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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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古董拍賣;珠寶拍賣;電視購物;網路購物;農產品零售批發;畜產品零售批發;水產品零售批發;蛋零售批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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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物質營養補充品;蛋白質營養補充品;小麥胚芽膳食補充品;植物纖維素營養補充品;抗氧化營養補充品;含蛋白質之營養粉;魚油營養補充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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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漂亮」諧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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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瘦巴巴」閩南語諧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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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調查、網路購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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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養補充品、醫用營養補助劑。 |
六、商標命名避坑:核駁案例


七、結語:字音雙檢索,過關更穩妥
諧音商標,一語雙關,具備好記、好讀、易懂、易傳播特性,但同時諧音商標也是「雙面刃」,容易因為「欠缺顯著性」或因為「讀音近似」被既有商標阻擋,而無法註冊。因此,建議在申請前,除了文字檢索,務必進行「讀音」檢索,以提升商標核准機率。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