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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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是指可以讓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誌,可以用文字、圖形、立體形狀、聲音,動態、全像圖,甚至嗅覺、觸覺、味覺等型態表示。
但是商品/服務的通用名稱或功用說明文字,像是「美白」、「抗紫外線」用於保養品;「食堂」、「燒肉」用於餐廳等,這些文字就不能申請商標註冊。
因為商標核准後,就有排除他人使用的權利,但由於這些是業者經常會使用到的說明文字,若讓通用名稱或功用說明的文字註冊成商標,勢必會造成市場的混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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