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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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一、前言

緣,2007年全世界未審定的專利申請總量約420萬件,嚴重延長審查時間,例如:2006年~2007年,歐洲專利局(EPO)的審查週期從43.9個月延長至45.3個月,美國專利局(USPTO)從31.3個月延長至32個月,台灣亦已延長至35個月。故美、日、歐、英、加、韓、澳、丹麥等國智慧財產局分別於2006年開始陸續推行PPH (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專利審查高速公路)計畫,以期力求縮短專利案件審查時間及讓產品提早上市。同時,盱衡國際現況及為解決逐年攀升的專利申請量,台灣智慧局於2009年1月1日開始實施「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 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 簡稱AEP」,此計畫是採用PPH制度精神之程序,只要符合相關事由,檢附所規定之文件提出申請,即可進入加速審查程序。

 

二、專利新捷徑- Accelerated Examination ProgramAEP

      根據智慧局資料顯示,自2009年1月至2009年10月實施AEP以來,計有475件申請加速審查,平均每月有47.5件申請,智慧局已寄發審查結果通知(包含審查意見通知或審定書)者計301件,平均處理時間為52.5天。AEP制度確實提供了申請人一個快速取得專利之捷徑,不必再像以往,需歷經30多個月的時間等待期,AEP推行以來廣受申請人好評,為了更彈性運用此方案,智慧局自2010年1月1日起放寬適用事由即申請人得提出美、日、歐審查意見書及檢索報告但未審定者或產品有上市急迫性之事由,亦可申請加速審查程序。誠如2010年1月8日智慧局局長王美花表示,繼鴻海之後,友達也狂送件,去(2009年)年12月申請AEP件數達到261件,幾乎是創全球新紀綠(參2010年1月9日工商時報)。

綜觀毋需繳納規費及較寬鬆之加速審查程序,是站在互惠的角度以期能創造申請人、智慧局及消費者三贏之局面,因此,冀望申請人能主動提供最有利之審查文件以加速案件之進行。此外智財局網站http://www.tipo.gov.tw/ch/index.aspx上亦有提供「發明專利加速審查作業方案答客問」,將常見問題整理提供申請人參考。

 

如欲了解美日歐等國家的專利審查高速公路之計畫概況,本所亦提供相關諮詢服務,歡迎來電賜教。

 

http://www.wpto.com.tw著作權所有 請勿翻印2010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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