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商TDK又爆內鬼 不但助挖角還洩123億核心技術送中國
202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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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商TDK又爆內鬼 不但助挖角還洩123億核心技術送中國

日商TDK又爆內鬼 不但助挖角還洩123億核心技術送中國

2024-08-26

國內最大的綜合性電子零組件供應廠商台灣東電化公司(TDK),又爆發營業秘密流入中國大陸案。楊梅廠「微致動器解決方案事業部」吳姓前研發經理被中國立訊高薪挖角,協助延攬同公司黃姓研發主任工程師等多人至台灣立訊任職,涉嫌將重要核心技術重製、使用,洩露給中國立訊高層,造成日商TDK損失逾123億元,桃園地檢署偵結,將吳、黃2人及台灣立訊公司依背信、營業秘密法、著作權法等罪嫌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起訴事實指出,44歲吳姓男子自2002年1月3日起至2020年1月22日止離職前,在台灣東電化公司楊梅廠「微致動器解決方案事業部」擔任研發經理,下轄30至40名研發人員,是TDK核心幹部及重要研發專業人員;35歲黃姓男子自2016年6月間某日起至2020年5月4日離職前,在台灣東電化公司「微致動器事業部」擔任研發主任工程師,負責設計音圈馬達運用在手機、相機鏡頭的照相功能使用。

 

台灣東電化由日本T1株式會社於1968年來台投資成立,是T1會社最早在海外設立的營業據點,現為T1會社電子產品主要供應基地,也是我國重要的綜合性電子零組件供應廠商,主要產品為光學驅動元件產品微致動器、被動元件、無線充電設備及電源供應器等產品研發、生產及銷售,並以桃園市楊梅廠為研發重心,下設微致動器事業部、被動元件事業部、能源事業部、經營企劃部、資材部、生產技術部、安全衛生室、品保部、供應鏈部、管理部及資訊部等組織。

 

有「女版郭台銘」之稱的中國深圳立訊精密工業公司董事長王來春,欲在台設立研發中心,以垂直整合大陸立訊公司產業供應鏈,於2019年10月20日在台期間,假台灣立訊公司北市內湖區辦公室與吳面談,以新台幣500萬元年薪邀吳在台為立訊集團籌建研發團隊,並承諾另付「安家費」,5天後便將500萬4780元自香港立訊公司帳戶分別匯入吳及吳妻在台帳戶。

 

王董另同意讓吳妻掛名在台灣立訊公司任職領薪水、享勞健保且無須實際工作等條件,安排吳妻自2019年11月11日入職並自同年12月起坐領乾薪(自2019年12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已領取205萬5388元),王董更允諾吳以妻子名義認購大陸立訊公司股票10餘萬股(約200萬元),作為吳在台為立訊集團籌建研發團隊報酬;吳姓夫妻同年12月10日前往大陸立訊進行二天參訪,由集團董事兼副總經理李偉接待。

 

吳同意王的前揭挖角條件,決議2020年初至台灣立訊公司任職研發總監,並以不公開方式在台籌組音圈馬達(VCM)研發團隊,協議由台灣立訊公司在桃園楊梅租廠房,作為研發團隊辦公處所,並由吳親自面試延攬現職或曾任職TDK公司徐、黃、林、湯、林、廖、鄭、黎、王及張等10名研發幹部及製程工程師至台灣立訊任職,從事為立訊集團VCM及手機模組相關研發業務。吳在台主持研發團隊營運資金、購置研發所需模擬電腦或公務筆電等高階設備,由李偉或立訊集團透過微信轉帳,並向李彙報團隊研發進度。

事實指出,吳為圖領導的研發團隊能在短期內迅速提昇競爭力,於2020年3月初電邀尚在TDK公司任職的黃姓研發主任工程師詳談,延攬至他的研發團隊任職,黃當下即決定任職,吳於同年3月8日先轉帳8萬5960元給黃當「安家費」。黃於同年5月4日離職後,旋於5月11日轉赴台灣立訊公司研發部門擔任職稱副理的產品設計工程師,負責VCM、振動馬達(Vibration Motor,VM)產品研發、管理及模擬分析。

 

詎料,被告吳、黃2人分別於2020年2月間、5月間離職前、後,不但違反台灣東電化公司資訊安全控管規範,且違背對台灣東電化公司所負機密資訊保密與管理義務,擅自將台灣東電化公司核心技術重製、使用,並洩漏予大陸立訊公司高層,上開商業間諜行為,造成東電化公司至少損失新台幣123億元以上,案經桃園地檢署檢察官郭法雲去年4月7日指揮桃園市調查處偵辦。

 

檢方認為被告吳、黃等2人涉犯背信、未經允許取得他人電磁紀錄及違反營業秘密法及著作權法等罪嫌,被告台灣立訊公司違反營業秘密法均予以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審酌吳等2人侵害營業秘密,造成跨國日商公司損失金額甚鉅,為維護高科技產業健全發展並確保國家產業競爭力,請從重量刑。

 

 

資料來源: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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