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首頁 > 智權新知
因應「商品與服務國際(尼斯)分類」第12版修正,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總計增修481項、刪除48項,另增刪修42項組群/小類組名稱或備註事項(詳附表)。
以上異動將自112年1月1日起實施。商標電子申請系統建置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類別及名稱」將同步更新(有關系統資料正式更新時程,以智慧局資訊室公告為準)。
申請人如希望運用「快軌機制」,於112年1月1日後透過商標電子申請系統申請註冊者,請確實下載最新異動內容,以避免申請書記載之指定使用商品/服務名稱與電子申請系統建置內容不同,而無法符合「快軌機制」條件及享有減收規費之優惠。
自即日起,「商標申請註冊指定使用之商品/服務名稱(異動後新版本)」之全部類別文檔,可於商標檢索系統之「商品及服務名稱分類查詢」下載,歡迎各界參考運用。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
相關連結:https://www.tipo.gov.tw/tw/cp-85-916725-6debc-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