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5年4月11日起優先權證明文件將裁切以進行全本掃描,優先權證明文件將不再退還。
2016-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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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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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5年4月11日起優先權證明文件將裁切以進行全本掃描,優先權證明文件將不再退還。

自105年4月11日起優先權證明文件將裁切以進行全本掃描,優先權證明文件將不再退還。

2016-03-28

為完備專利、商標申請案電子檔案,自105年4月11日起,專利、商標優先權證明文件將進行全本掃描作業,由於該文件於掃描前須預先裁切以利作業,嗣後優先權證明文件正本將不再退還。

 


聯絡人及電話:邱俊銘 02-23767211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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