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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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中國的「網路安全法」昨(1)日正式上路,有評論認為,該法將危及外國企業在中國的資料安全。對此,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昨呼籲,台商赴陸投資時,應審慎評估可能的風險、資訊安全,以及商業機密保護等問題,以免觸法。
在去年11月通過的中國「網路安全法」於昨天正式上路,據新法規定,網路運營者收集使用者資訊時應該取得使用者同意,也不得洩露其收集的個人資訊,若違法提供公民個人資訊50條以上,或是違法販賣所得5000元人民幣以上可入刑,最重可判刑7年。
另外,個人和機構通過網站、論壇、公眾帳號及網路直播等形式,向外界提供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要先取得許可。
據新華社報導指出,該法能夠保障個人資料,並且能嚇阻網路詐騙。不過,法新社援引分析認為,新法就是為了遏制言論自由、通信自由,且剝奪老百姓的知情權。
值得注意的是,報導指出,新法可能有助於中國政府從外國公司竊取商業機密或智慧財產權;並將加大跨國公司的成本,使它們易遭商業間諜活動侵害,並賦予中國企業不公平的競爭優勢。
對此,邱垂正昨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中,除提醒國人注意陸方相關規定外,還呼籲台商赴陸投資時,應注意及審慎評估可能的投資風險、資訊安全,以及商業機密保護等問題。
邱垂正稱,該法生效後已引起了國際社會高度的矚目與擔憂,我方政府也會持續關注相關的訊息,並掌握該法後續執行的狀況。他並呼籲陸方,藉由法制化措施處理境內外安全挑戰的同時,也應尊重民眾言論表達的自由,以及使用網路的權益。
資料來源: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0602000100-26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