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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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與飛利浦之間的DVD光碟專利侵權訴訟,國碩科技昨(29)日公告,智慧財產法院已二審判賠逾10億元。國碩董事長陳繼明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國碩昨日晚間公告,智慧財產法院二審主文判決該公司應支付飛利浦10億3,950萬元,以及自104年6月25日起至清償日止的利息,訴訟費用該公司負擔三分之一。
同時,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決定,飛利浦以3億4,650萬元供擔保後得假執行,國碩如以10億3,950萬元供擔保,得免為假執行。
國碩指出,因尚未收到判決書,無法得知判決理由,待收到判決書後將與律師商議並依法辦理。
飛利浦是在2015年控告國碩侵犯DVD光碟專利,並對國碩請求金額從原先的1,000萬元擴張至10.5億元,昨日二審宣布判決結果,判決金額與飛利浦的求償金額相當。
早年國碩認為飛利浦光碟片權利金制度不合理,從2001年中起拒絕給付權利金,導致飛利浦在美國提出訴訟,國碩最終於2007年與飛利浦就CD-R與CD-RW光碟產品達成和解。
國碩後來漸漸淡出光碟片業務,也將相關生產逐漸移至泰國,2011年後將重心轉往生產太陽能矽晶圓。雖然國碩已停止光碟片業務,飛利浦卻又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提告DVD光碟專利侵權訴訟。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2554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