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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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碩(2406)董事長陳繼明昨(28)指出,針對與飛利浦之間的專利侵權訴訟,已向台銀開出台支1,200多萬元,近日將向法院遞狀提起上訴,國碩將全力攻防討回公道。他強調,國碩不會支付沒有道理的專利權利金。早年國碩認為飛利浦光碟片權利金制度不合理,從2001年中起拒絕給付權利金,導致飛利浦在美國提出訴訟,國碩最終於2007年與飛利浦就CD-R與CD-RW光碟產品達成和解。
國碩後來漸漸淡出光碟片業務,也將相關生產逐漸移至泰國,2011年後將重心轉往生產太陽能矽晶圓。
雖然國碩已停止光碟片業務,飛利浦卻又向台灣智慧財產法院提告DVD光碟專利侵權訴訟,並對國碩請求金額從原先的1,000萬元擴張至10.5億元,本月初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結果的判決金額與飛利浦的求償金額相當。國碩對智慧財產法院二審判決結果不服,該公司主張,台灣發明第82864號專利自始無效,且國碩製造販售的DVD產品並未侵害該專利。國碩認為,智慧財產法院判決既認定該公司沒有侵權故意過失,卻未實際調查實際有無獲有利益,以及即使有獲利該利益是否仍存在,卻判決國碩應依該合約標準權利金費率返還飛利浦公司每片光碟片6美分的權利金。
資料來源:https://money.udn.com/money/story/5612/2610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