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國鞋商侵犯新百倫商標權 需賠150萬美元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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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國鞋商侵犯新百倫商標權 需賠150萬美元

三中國鞋商侵犯新百倫商標權 需賠150萬美元

2017-08-25

美國知名運動鞋品牌新百倫(New Balance)在中國商標侵權糾紛案中獲得勝訴。三家中國鞋商因侵犯了該公司「N」的商標權,遭判賠償新百倫公司150萬美元。據稱這是迄今為止外國企業在中國獲得的最大一筆商標侵權賠償金。

據《紐約時報》報導,蘇州中級法院週二(22日)就這個侵權案作出裁決,儘管還沒有公開,但據新百倫公司拿到的裁決書副本說,三名被告(鞋商)以「New Boom」的品牌製造鞋子,搶占New Balance運動鞋的市占率,對該公司的商譽損害極大。

因為這三家中國鞋業公司使用了這家美國製鞋公司的斜體N識別標誌。法院認為,此案的三名被告──鄭朝忠、新平衡運動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和博斯達克貿易有限公司「主觀上具有搭便車的惡意,迷惑了很多消費者」。不過此裁決仍可上訴。

這三家公司需向新百倫支付150萬美元的侵權賠償金及法律費用。

新百倫公司高級法律顧問丹尼爾‧麥金農(Daniel McKinnon)表示,這是在華外企迄今為止獲得的最大一筆商標侵權賠償金。他強調:「如果把中國市場當作一個校園,新百倫想要非常清楚地表明,我們可不是那麼好欺負的孩子。」

這一裁決是在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下令調查中國涉嫌盜竊知識產權事件的三天後做出的。

在中國大陸及香港執業25年的知識產權律師道格拉斯‧克拉克(Douglas Clark)說,從沒聽過有哪家外國公司獲得過這麼高的侵權賠償。

資料來源:http://www.epochtimes.com/b5/17/8/24/n95611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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