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有MONSTER!美商告商標侵權 小店勝利
2018-05-28
上滑查看更多
 

智權新知

首頁 > 智權新知

都有MONSTER!美商告商標侵權 小店勝利

都有MONSTER!美商告商標侵權 小店勝利

2018-05-28

小蝦米對抗大鯨魚,美國知名飲料品牌告上宜蘭地方伴手禮小店,認為產品名稱都有「MONSTER」,容易讓消費者混淆。還請來知名律師陳長文的團隊打官司,台灣業者則找來新科律師迎戰,但最後結果美商敗訴,台灣業者也不敢相信。

走進宜蘭南澳伴手禮店,架上主打商品辣椒啤酒,新口味吸引年輕人嘗鮮,但這台灣本土的創意商品,最近被美國知名提神飲料「Monster Energy」控告,不滿商標太過雷同。

實際比較看看辣椒啤酒和能量飲料,外觀差很大,但啤酒瓶上標示Monster,就是這個字引來美商不滿,覺得消費者容易混淆,向業者提告,但最後敗訴。

詳全文(資料來源): https://news.tvbs.com.tw/local/928046

免費
諮詢
Line官方帳號 本所電話 電子信箱 返回頂端
隱私權聲明
本公司高度重視使用者的隱私權保護和個人資訊的安全。依據本公司網站的隱私政策,我們承諾保護使用者的個人資訊不受侵犯。若您對於我們的隱私政策有任何疑問,歡迎透過電子郵件或聯絡電話向我們提出,我們將熱誠為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