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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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IPRDaily於今(2018)年10月6日引述自國外媒體報導稱,IBM和Groupon近日宣布,他們已經解決了兩家公司之間的所有專利訴訟,後者向IBM支付了約5700萬美元的賠償。同時,兩家公司還達成了一項長期專利交叉許可協議。
據了解,Groupon最早成立於2008年11月,以在線網友團購集市為經營賣點。其獨特之處在於:每天只推一款折扣產品、每人每天限拍一次。團購網址導航網站可以說是groupon模式團購熱中互聯網發展的創新模式。
IBM與Groupon的訴訟
IBM曾於2016年向美國特拉華州法院提交一份起訴書,指控Groupon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擅自使用IBM的電子商務專利技術。
2018年8月份,法院裁決支持IBM的訴訟請求,勒令總部位於芝加哥的Groupon支付8300萬美元的專利損害賠償金。
在法院審判期間,IBM曾尋求賠償1.67億美元專利損害賠償金的法院裁決,稱它開發了對互聯網發展至關重要的獲得廣泛授權技術,其中IBM公司的兩項專利涉及上個世紀80年代後期的網絡前身Prodigy。
這起訟案在科技行業受到密切關注,因為從中可以看到IBM向其他公司授權其龐大專利組合的情況。
雙方和解
IBM知識產權總經理威廉-拉方丹博士(William Lafontaine)表示:“IBM每年在研發方面的支出超過50億美元,這一協議的達成則進一步證明了我們所持有知識產權及其帶來創新結果的價值,我們很高興能夠解決這一問題。”
作為和解協議的一部分,IBM將考慮向其員工提供部分Groupon產品和獨家產品,作為其公司福利的一部分。
“我們獲得了IBM專利組合的許可,這將使Groupon能夠繼續為全球各地消費者和小企業開發出令人驚訝的產品。同時,我們也十分期待與IBM員工直接分享這些產品。”Groupon全球通信副總裁比爾-羅伯茨(Bill Roberts)說道。
事實上,早在2018年8月美國法院就裁定,IBM在起訴團購網站Groupon侵犯專利一案中勝訴,後者需賠償8300萬美元。特拉華州一家法院的陪審團認定,Groupon未經許可使用了IBM的專利電商技術。因此認定Groupon侵犯專利的行為是故意的,IBM可以要求法官給予額外的賠償。
對此,羅伯茨當時表示:“我們仍然相信沒有侵犯IBM的任何有效專利,就其價值來看,法院的判決也明顯過高。”
IBM強大的專利授權業務
據報導中,IBM的一位授權業務高管作證稱,作為交叉授權協議的一個組成部分,亞馬遜、Facebook、Alphabet公司旗下谷歌、LinkedIn和Twitter都各向IBM支付了2000萬美元至5000萬美元不等的資金,從而獲得了使用IBM專利組合的授權。
過去25年,總部位於紐約的IBM獲得的專利數量超過了其他任何一家公司。其與Groupon的糾紛受到了在線廣告和營銷行業的密切關注,至少有10家公司,包括Go Daddy Operating Co、LinkedIn和Twitter介入了這起訴訟,要求保護與IBM之前的專利交易相關信息。
在2017年,IBM從專利授權活動中獲得了約12億美元的營收。
據悉,IBM是世界上最大的技術專利持有者之一,目前擁有超過4.5萬項專利。IBM對其他公司提起訴訟是很司空見慣的事,它的侵權訴訟涉及了Twitter(28.31, -0.15, -0.53%)、亞馬遜(2004.36, 1.36, 0.07%)、Expedia等諸多公司。
根據其年度報告,IBM在2017年獲得了近12億美元的知識產權許可和特許權使用費。值得注意的是,這比2016年的14億美元下降了大約14%,因此該公司可能會採取更積極的措施來恢復該領域的增長。
資料來源:IPRDail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