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反托辣斯案 美判專利須授權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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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反托辣斯案 美判專利須授權

高通反托辣斯案 美判專利須授權

2018-12-11

 美國聯邦法官六日在聯邦貿易委員會(FTC)對高通提起的反壟斷訴訟中,判決這家晶片製造商須將一些產業必要的專利授權給其他晶片供應商。分析師說,不僅威脅高通的商業模式,並可能改變產業的遊戲規則。

  加州聖荷西聯邦地方法院法官高蘭惠(Lucy Koh)指出,高通須遵守對產業集團的承諾,以公平且合理的條件授權專利。

  FTC說,高通拒絕授權專利給英特爾、三星電子等競爭對手,目的是維持其壟斷地位。

儘管法官並未就FTC控告高通的核心部分做出判決,但她六日所作的裁判,在預定明年一月開庭的初審前,為FTC打了一劑強心針;這也可能使高通更願意和解。這起訴訟是美國反托辣斯機關近年來對濫用壟斷的公司所提起的最重要案件。

  高通的技術被廣泛應用於智慧手機,但該公司並未將該技術的專利授權給包括英特爾在內的競爭對手,只將技術提供給製造商或裝置製造商,並從智慧手機的價格收取一定比率費用。

  當高通的智慧財產權被併入行動通訊標準時,該公司向制定標準的組織承諾相關專利可供使用。但高通向法官主張,這些協議並未規定將專利授權給競爭對手。

  但法官認為,法院判例認定,高通的承諾涵蓋一項授權給所有人的義務,包括競爭的數據機晶片供應商在內,而且須以公平且合理的條件授權。

  研究專利訴訟的智慧財產權分析師穆勒說,這項判決改變了產業的遊戲規則。他說,高通以往的做法是,從製造商的手機售價(有些每支高達四百美元)收取一定百分比的專利授權費。這項判決意味著,未來該公司只能根據每顆十五至二十美元數據機晶片來收取授權費。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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