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潤發因商標遭侵權起訴“大潤發時代”
2018-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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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潤發因商標遭侵權起訴“大潤發時代”

大潤發因商標遭侵權起訴“大潤發時代”

2018-12-19

據IPRDaily於11月7日的報導指出,近日,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大潤發”狀告“大潤發時代”侵害商標權糾紛案件。案件的原告方是康成投資(中國)有限公司。“大潤發”是由台灣潤泰集團投資創辦的會員制大型連鎖綜合超市。原告主張,其依法享有第5091186號“大潤發”註冊商標專用權,上述商標被用做零售企業字號、 標識,使用“大潤發”商標字號的零售企業業績連續多年在國內名列前茅。

    2017年,被告人謝某與他人合資在平湖市獨山港鎮開辦了一家“大潤發時代”超市。根據原告康成公司提交的證據顯示,謝某在超市招牌上使用了“大潤發時代”標識,超市內部裝潢、立柱、購物小票、購物袋等處使用“大潤發時代”、“大潤發瑪特”標識。因此,原告認為,“大潤發”是原告擁有的註冊商標,原告擁有商標專用權。涉案商標經過原告的長期使用和宣傳,已經具有很強的顯著性及非常高的知名度。在原告商標具有較高知名度且為相關公眾所知悉的情況下,被告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侵犯了原告的商標專用權,使消費者誤以為被告與原告之間存在某種聯繫或關係,誤導消費者並擾亂正常的社會秩序。原告向法院請求,判令被告停止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判令被告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人民幣20萬元以及判令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在庭審現場,被告人謝某辯稱,“大潤發時代”超市已經在當地工商部門登記,並取得了工商營業執照。為何要使用“大潤發時代”作為超市名字?“因為我加盟了北京大潤發時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還付了1萬元的加盟費,拿到了他們的授權書,我才用了大潤發時代這個名字。”謝某說,自己經營的這間超市原本是與他人合夥投資開設的,但後來合夥人突然離開,只剩自己獨自經營。謝某共投資了80多萬元,經營面積700多平方米,但因為種種原因,每天的營業額最高也只有7000多元。對於被告謝某的辯稱,原告認為,首先北京大潤發時代投資管理有限公司本身涉嫌侵權,基礎性權利缺失;其次該公司與被告的協議中並未約定被告可以在商標、字號中使用“大潤發”等字樣。在庭審現場,雙方圍繞“是否侵犯原告權益”展開辯論。目前,本案正在法庭的主持下進行調解。

  資料來源:IPDai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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