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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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聯合新聞網於今(2019)年4月16日的報導指出,美國聯邦最高法院15日審理洛杉磯服飾品牌「FUCT」名稱是否粗俗不雅,令人反感,不能註冊為商標的案子,而九位大法官在一小時口頭辯論中,都不願講這個與髒話諧音的字。
為了維護尊崇形象,大法官代以「本案核心的粗鄙字眼」、「你的客戶想使用的字」、「問題字眼」,以及「淫穢」、「褻瀆」和「髒字」等用語。
高院正衡量美國法律准許政府拒絕讓「不道德」或「粗鄙」字眼登記商標的條款,以及這是否違反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
一些大法官認為這個1905年制定的條款造成限制觀點,因此違憲。雖然他們對於政府律師所謂的「我們文化的髒字典範」也不以為然,卻也無可奈何。
煽動家、藝術家兼設計師布魯內提 (Erik Brunetti)1990年創辦這個街頭服飾品牌,出售各種印有反宗教、反政府口號和主題,經常諷刺流行文化的服飾。
2011年聯邦專利和商標局引用禁止粗鄙條款,拒絕讓「FUCT」註冊為商標。布魯內提覺得此舉違犯他的權利,因此告上法庭。
2017年12月聯邦上訴法庭判定他勝訴,可是川普政府向聯邦最高法院上訴。高院可望在幾個月內做最後裁決。
聯邦政府辯稱,現有條款意在鼓勵雅俗共賞的商標,拒絕促進某些言詞。但是,一些大法官對劃分可接受和不可接受的界限存疑,並批評商標法的引用不一貫和毫無規律可言。
右傾的大法官艾里托指出,很多粗鄙謾罵之詞只是想引起注意。
法律專家向高院提出的意見書,更指出發音與本案糾結的髒字完全相同的時尚品牌PHUC,早就獲註冊為商標。
政府律師說,申請註冊商標因粗鄙條款被拒的人,仍可使用他們想要的字眼做生意或當品牌,只是無法獲得註冊商標擁有的利益,包括對付仿冒者。
資料來源:聯合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