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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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的報導指出,2019年8月29日,英國知識產權局(UKIPO)駁回了美國怪獸能量公司(Monster Energy)針對中國攝影器材公司固勝科技(Gudsen Technology)註冊的標誌“Moza”提出的異議請求。該知識產權局表示,無論是從視覺上還是聽覺上來看,系爭標誌與怪獸能量公司在先註冊的商標都不存在任何的相似性,而且消費者也不可能會對雙方的標誌產生混淆。
2018年1月25日,固勝科技為其標誌(該標誌由單詞“Moza”以及上方的3只動物爪子和下方的1只動物爪子組成)遞交了商標申請。該標誌指定的分類為第9類和12類,涵蓋照相機、光學鏡頭以及三腳架等商品。隨後,怪獸能量公司對上述標誌提出了異議,稱該標誌將會侵犯其在先註冊的非寫實“M”形狀的商標(註冊在第9、35、28類下)。該公司稱系爭標誌中動物瓜子環繞著單詞“Moza”的圖案可能會被看成非寫實的字母“M”。
然而,UKIPO的官員貝弗利.赫德利(Beverley Hedley)表示:“很難看出這兩個標誌在視覺上有哪些相似性。”UKIPO表示,系爭標誌與怪獸能量公司在先註冊的商標之間最主要的不同之處在於怪獸能量公司在先註冊的商標不包含“Moza”這個單詞,而且雙方標誌中的動物爪子是不同的。怪獸能量公司在先註冊的商標圖案包含3條較長的鋸齒形邊緣的斜線斑紋。而係爭標誌則包含了更短一點的平滑且彎曲的爪子。
此外,UKIPO還表示,系爭標誌所指定的商品與怪獸能量公司在先註冊的商標所指定的商品是完全不同的,因而駁回了該公司的異議請求。
資料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