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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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於今(2020)年1月6日的報導指出,近期,時尚品牌香奈兒(Chanel)與愛馬仕(Hermès)之間的商標糾紛已落下帷幕。前者將其標誌用在一種化妝調色盤上,後者將其商標用在一款香水上。根據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的商標審理和上訴委員會(TTAB)提交的一份文件,香奈兒已同意撤回其“Voyage De Chanel”商標的註冊申請。
2018年10月,香奈兒為其“Voyage De Chanel”標誌遞交了商標申請。隨後,其開始銷售帶有該標誌的限量版的調色盤。2019年4月,愛馬仕對該商標申請提出異議,稱USPTO應駁回香奈兒的商標申請,因為該標誌無論是從外形、發音還是概念上都與其“Voyage d'hermes”商標極為相似。2010年1月,愛馬仕在USPTO為“Voyage d'hermes”進行了商標註冊。由於上述兩個標誌存在相似性,而且所適用的商品也是相似的,愛馬仕稱香奈兒的標誌會與其商標構成相似的整體商業印象,且易於使人混淆、誤解或被欺騙。因為消費者可能會認為香奈兒的商品是由愛馬仕贊助、許可或授權的,或認為香奈兒與愛馬仕之間存在一定的關聯。在對愛馬仕的異議作出回應時,香奈兒對愛馬仕提出的異議(包括雙方的商標高度相似、雙方的商品是以相同或相似的貿易渠道進行銷售的以及雙方的商標面向的是相同或相似的消費者等方面)進行了抗辯。對於自身的標誌可能會對消費者造成混淆這種說法,香奈兒表示反對,認為USPTO應駁回愛馬仕的異議請求並繼續審理其商標申請。
然而,根據近期雙方向TTAB遞交的一份聯合約定,香奈兒將會撤銷“Voyage De Chanel”商標申請,愛馬仕也將會撤銷其異議請求。根據該約定,雙方會就商標糾紛進行積極的協商並致力於達成和解。
資料來源:中國保護知識產權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