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權新知
首頁 > 智權新知
據國家知識產權局於2020年3月20日報導指出,美國專利商標局於3月16日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有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對專利和商標申請人、專利權人和商標所有人救濟措施的通知。為便於中國使用者瞭解相關資訊,及時處理專利和商標申請及其他事宜,現摘要如下:
一、專利相關資訊
對於因受疫情影響未能及時答覆美國專利商標局意見通知書,並導致相應專利申請被視為放棄或相應複審流程終止、受限的,如果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依法提出程式恢復請求,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依法免除恢復相應程式申請費。專利申請人或專利權人須在專利放棄通知書發出之日或專利複審流程終止、受限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個月內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相關程式恢復請求並附上該通知,即被自動視為要求免除相關恢復費用。如未收到專利放棄通知書或專利複審流程終止、受限通知書,則在專利申請放棄日或複審程式終止日、受限日起6個月內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相關程式恢復請求。請求中應就相關專利從業者、專利申請人或至少一名發明人因受疫情影響延遲答覆相關情況進行說明。
二、商標相關資訊
對於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答覆美國專利商標局意見通知書,並導致相關商標註冊申請被視為放棄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依照規章根據請求免費恢復已放棄商標註冊程式。申請人應填寫商標電子申請系統(TEAS)中“恢復已放棄商標申請”表格請求恢復。對於因受疫情影響無法及時答覆美國專利商標局意見通知書,並導致相關商標註冊流程取消或超期的,美國專利商標局將依照規章根據請求免費重啟已取消或超期流程。申請人應填寫TEAS系統中“向局長遞交請求書”表格請求流程重啟。申請人須在放棄通知書或取消通知書發出之日起2個月內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請求。如未收到放棄或程式中斷通知書,則應在TEAS系統提示申請被視為放棄或註冊程式取消或超期之日起6個月內提交請求。申請人須在請求中說明因受疫情影響延遲答覆相關情況。
該通知不延長法定期限、不豁免法定要求,並明確了不可通過申請請求延長的5項專利程式相關法定期限和4項商標程式相關法定期限。
相關連結:
有關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對專利和商標申請人、專利和商標權人救濟措施的通知
https://www.uspto.gov/sites/default/files/documents/coronavirus_relief_ognotice_03162020.pdf
資料來源:中國國家知識產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