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PO及歐盟成員國代表呼籲儘快施行單一專利包裹法案(UPP)
202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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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O及歐盟成員國代表呼籲儘快施行單一專利包裹法案(UPP)

EPO及歐盟成員國代表呼籲儘快施行單一專利包裹法案(UPP)

2020-04-01

2020年1月10日,歐洲專利局(EPO)局長António Campinos及其團隊,與單一專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籌備委員會主席及其執行小組成員,及單一專利專責委員會(Unitary Patent Select Committee)主席共同舉行會議,針對施行歐盟單一專利包裹法案(Unitary Patent Package, UPP)的準備情形進行評估。

具備有統一效力的歐洲單一專利係由EPO所授予,在該局登記(register)之後,效力及於歐盟成員國。EPO是根據《歐洲專利公約》(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 EPC)建立的國際組織,UPC是對EPO授予的單一專利具有司法管轄權的國際法院。

會議召開前,有人因反對德國批准《單一專利法院協議》一事,向德國聯邦憲法法院(German Federal Constitutional Court)提出控訴。負責該案件的法官在最近的採訪中表示,憲法法院有意在2020年的第一季作出裁決。

EPO局長及歐盟成員國代表,對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即將作出的判決表示樂觀,將如他們所希望的為德國通過該協議清除障礙。他們強調,UPC和單一專利對於提高歐洲競爭力、促進經濟成長和創新相當重要,並呼籲各成員國儘快實行該法案。

會議明確表示,EPO已經為第一批單一專利的登記作好準備,籌備委員會也已盡其所能推動各項工作。但是,在試行階段(the phase of provisional application)開始之前,建立UPC的幾項關鍵工作仍然無法展開,因此各方還需要付出更多努力。EPO局長António Campinos表示,我們相信這些必要的步驟將會及時完成,使UPP能夠在2020年底開始施行。

兩個委員會的主席Alexander Ramsay及JérômeDebrulle補充表示,單一專利是歐洲專利制度建立近50年以來最重大的改革,我們都期待這項改革儘快實現。我們的使用者,特別是中小企業(SMEs),將從中受益,因為單一專利將使歐洲比美國及亞洲更具競爭力。

相關連結:

EPO及歐盟成員國代表呼籲儘快施行單一專利包裹法案(UPP)

https://www.epo.org/news-issues/news/2020/20200110.html

資料來源: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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