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110年度行商訴字第56號判決
判決結果: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被告應就原告第109028989號「COVERU及圖」商標申請案為准予註冊之審定。
系爭申請商標係由附圖一所示由外框內綠色外文「COVERU」及藍綠幾何色塊上下排列組成一類似鑽石形狀之圖樣,據以核駁商標則是由附圖二所示略經設計墨色外文COVER YOU所組成。二者商標予人寓目印象,系爭申請商標為組合文字與圖樣而成之彩色圖文商標,據以核駁商標則是墨色文字商標,二者圖樣意匠及外觀明顯不同,雖二者之外文部分讀音及觀念有其相似之處,然外文字尾各為「U」、「YOU」,仍有不同,參以系爭申請商標之「COVERU」在整體商標圖樣占比不到四分之一,與下方兩側色塊顏色相同,該外文部分並非特別顯著,消費者關注或留在印象中的應是系爭申請商標類似鑽石形狀的圖樣整體。本件就整體印象而言,二者商標圖樣引起相關消費者誤認的可能性不高,應屬近似程度不高之商標。相關消費者施以普通注意,異時異地隔離觀察,應可區辨二者商標為不同來源,不致誤認二者商標之使用人間有關係企業、授權關係、加盟關係或其他類似關係,而無商標法第30條第1項第10款本文規定之適用。
商品及服務類別及名稱:
第9類無塵衣;隔離衣;防事故手套;飛行員安全服;工業用防X光手套;非醫療用X光防護裝置;防火服裝;防事故服裝;防輻射服裝;個人用防事故裝置;防護面罩;工業用口罩;摩托車運動用安全防護衣;防火衣;防火用石棉衣;安全用防水布;安全護目鏡;反光安全背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