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尼拉
首都英語
官方語言1.18億
人口數4,043億美元
GDP註冊主義/使用主義 | 註冊主義 | 審查期間(無核駁情況) | 6-10 個月 |
登記制/審查制 | 審查制 | 專用權期限 | 註冊日起10 年 |
可否一案多類 | 可以 | 異議 | 核准公告30日內 |
指定商品項數限制 | 無限制 | 撤銷(廢止) | 連續3年內未使用 |
公、認證 | 需要 | 延展使用證據 | 需要 |
優先權證明文件 | 第一個申請日起 6 個月內主張 | 延展寬限期 | 6個月 |
聲明不專用 | 是 | 馬德里會員國 | 是 |
布局諮詢
提供商標申請國家、類別、商品及其他建議。
送件申請
提供申請所需資料並付款完成後,本所準備送件文件提出申請。
官方審查
官方會審查是否有不得註冊之事由。
核准領證
官方審查後如核准註冊,本所會通知領證,繳費後約2個月寄發商標證書。
商標是 圖樣使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
傳統商標:
平面商標、團體商標、認證商標
非傳統商標:
立體、顏色、聲音、動態、全像圖、
連續圖案、氣味
商標採「先申請/先註冊」原則
1. 菲律賓的商標法制係採「先申請/先註冊」原則,因此,基於在先申請/註冊的相同商標,在後相同商標的申請案會被拒絕註冊。然而,如果一方具有優先權 (在不同領域的在先使用或在先註冊)仍可對在先申請案提出異議。對在先商標的註冊申請撤銷亦屬可行。
菲律賓智慧局收到申請規費及下列文件,即取得申請日:
2. 商標註冊申請書(依照菲律賓智慧局提供之格式):申請註冊商標之表示或描述、申請人身分、申請人或代理人的聯繫資料、商標圖樣、指定使用之商品或服務表單等。
3. 申請人及代理人相關資料申請人姓名、國籍、住址、電話、傳真以及電子郵件;及當地代理人或經認可之代表人的姓名及住址
4. 宣誓書(DAU)及使用事證可以與申請書一併提交,亦可於申請日後3年內提交。
提交商標使用資料及宣誓書
為了申請商標或維持註冊商標的有效性,需提交真實使用宣誓書(Declaration of Actual Use, DAU)及使用證明。
1. 第3年DAU—從商標申請日起3年內;
2. 第5年DAU—從商標註冊滿第5週年起1年之內
3. 成功註冊之商標自商標註冊日起有10年的保護期,每10年得延展註冊商標。
商標不得註冊之事由
1. 商標申請涉及不道德、欺騙或詆毀者。
2. 菲律賓或各國政府及其分支機構的旗幟、徽章(coat of arms )或其他勳章(insignia);或模仿上述標識者。
3. 商標指向在世特定個人之姓名、肖像或簽名,若經其書面同意則可註冊。
4. 商標包含必要技術所需、商品本身的特性或影響商品重要價值的形狀。
5. 違反公序良俗者。
6. 除非界定於特定形狀,否則單一顏色或顏色組合商標不能申請註冊。
基本規費(金額以菲律賓披索為單位)
【申請費】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1,20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2,592.00
【主張優先權】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86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1,800.00
【顏色聲明、獨特性聲明】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28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600.00
【商標加速審查】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2,99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6,240.00
【核發註冊證書(COR)】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57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1,200.00
【第3年DAU】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90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1,920.00
【第5年DAU】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1,10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2,400.00
【第10年DAU】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2,30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4,800.00
【第15年DAU】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3,10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6,600.00
【其他動議/請願/請求】小實體(Small Entity):每類300.00;大實體(Big Entity):每類600.00
*大實體(Big Entity)指定是總資產超過一億菲律賓披索(PHP100,000,000)。
*小實體(Small Entity)指定是總資產在一億菲律賓披索(PHP100,000,000)以下。
※上述資訊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流程及費用請以諮詢後專員回答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