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卡拉
首都土耳其語
官方語言8,300萬
人口數2.3兆美元
GDP註冊主義/使用主義 | 註冊主義 | 審查期間(無核駁情況) | 10-12 個月 |
登記制/審查制 | 登記制 | 專用權期限 | 申請日起10 年 |
可否一案多類 | 可以 | 異議 | 公告後2個月內 |
指定商品項數限制 | 無限制 | 撤銷(廢止) | 註冊日起5年未使用 |
公、認證 | 無 | 延展使用證據 | 不需要 |
優先權證明文件 | 須於申請日後2個月內提交電子檔即可 | 延展寬限期 | 6個月 |
聲明不專用 | 無聲明不專用制度 | 馬德里會員國 | 是 |
布局諮詢
提供商標申請國家、類別、商品及其他建議。
送件申請
提供申請所需資料並付款完成後,本所準備送件文件提出申請。
官方審查
官方會審查是否有不得註冊之事由。
核准領證
官方審查後如核准註冊,本所會通知領證,繳費後約2個月寄發商標證書。
商標是 圖樣使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
傳統商標:
平面商標、團體商標、認證商標
非傳統商標:
立體、顏色、聲音、動態、全像圖、
連續圖案、氣味
審查實務注意事項
商標商品/服務項目以尼斯分類為主。
與先申請人商標近似,可提供並存同意書排除註冊障礙。
以下類型之商標不會核准
1、 商標不具識別性。
2、 違反公序良俗。
3、 通用名詞。
4、 地理標示的名稱。
5、 商標具有誤導欺騙性。
6、 商標主要由包含種類、類型、特性、品質、數量、預期用途、價值、地理來源或生產時間文字所組成。
7、 呈現商品本身之形狀或為發揮商品功效之形狀或賦予商標特別價值。
8、 誤導消費者對於商品或服務之性質、品質或產地來源之資訊。
9、 根據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三應拒絕申請的標誌。
10、 除巴黎公約第六條之三者外,具有公共利益性質,包含歷史、文化價值,以及未經主管機關同意的徽章、標章或盾形紋章標誌。
11、 含有宗教符號的標誌。
商標法之期限無延期規定,須嚴格遵守法定期限。如異議、申覆等。
商標無效宣告及商標5年未使用撤銷程序,需向土耳其知識產權法院提出進行。
商標移轉契約須經公證,並經登記才生效力。
商標審查
提交商標申請後,官方將進行程序審查,對於不符規定者,申請人可於2個月內補正。符合規定者將公告申請案,並進行實體審查,若不符規定者,申請人可於2個月內向土耳其商標局提起複審。不服複審決定者,可於2個月內向安卡拉智慧財產權和工業權利民事法院提起訴訟。若申請案符合程序及實體審查規定者,土耳其商標局將通知申請人於2個月內繳交註冊費,順利的話整個商標申請流程,約10-12個月取得商標證書。
商標異議
任何第三人可於商標公告日起2個月內,根據土耳其工業產權法第5或6條理由,提出商標異議申請。
不服異議決定者,可於2個月內向土耳其商標局提起複審,不服複審決定者,可於2個月內向安卡拉智慧財產權和工業權利民事法院提起訴訟。
◎請注意若據以異議商標已註冊滿5年者,須提供商標使用證明或未使用商標的正當理由文件。
卞宏邦
副所長
江日舜
專利師
陳治汶
商標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