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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比多

首都

緬甸語

官方語言

5567.2萬人

人口數

3621.4億美元

GDP

商標制度

註冊主義/使用主義 註冊主義 審查期間(無核駁情況) 24個月
登記制/審查制 審查制 專用權期限 申請日起10年
可否一案多類 可以 異議 公告日起60日內
指定商品項數限制 無限制 撤銷(廢止) 自註冊之日起3年
公、認證 需要 延展使用證據 不需要
優先權證明文件 需要(自申請日起2個月內提交) 延展寬限期 6個月
聲明不專用 有 馬德里會員國 否

申請流程

簡單步驟,快速完成申請
step01

布局諮詢

提供商標申請國家、類別、商品及其他建議。

step02

送件申請

提供申請所需資料並付款完成後,本所準備送件文件提出申請。

step03

官方審查

官方會審查是否有不得註冊之事由。

step04

核准領證

官方審查後如核准註冊,本所會通知領證,繳費後約2個月寄發商標證書。

申請須知

申請商標前,需提供的資訊
Certificate
申請人基本資料
包含中英文名稱、國籍、中英文地址、代表人中英文姓名、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
商標圖樣
商標可以是文字、圖樣或其結合,一個申請案只能有一個商標圖樣。
商品/服務名稱
說明商標使用在何種商品或服務上。
申請類別
商標申請必須依官方所訂分類申請,本所會根據客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名稱,建議客戶適合申請的類別。
申請所需文件
委託本所申請商標,需簽署委託書。
申請費用
包含申請費與領證費,申請費是商標遞交官方申請產生的費用;領證費是官方核准商標產生的費用。
審查時間
審查時間依各國不同,台灣一般是6-8個月,中國是8-12個月。

商標是 圖樣使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

01
可以一案申請全世界商標嗎?
不可以,商標是屬地主義制,想要在哪裡取得保護,就必須在哪裡申請。
02
個人可以申請商標嗎?
可以,商標申請可為國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商業體。
03
商標要用墨色申請或彩色申請?
建議以墨色申請。彩色申請,僅保護申請時的彩色組合,
墨色申請將來使用上不受申請時顏色的限制。
04
中文、英文及圖形要分開申請嗎?
一起申請的話,不可以只使用其中一部分或分開使用各部分。
分開申請的話,可以分開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05
申請商標有哪些費用?
申請費、申請後經官方審查可能產生修正或答辯費、核准後有領證費。
註冊商標多數國家每十年延展一次,延展時需要繳納延展費。
06
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大約要多久?
官方審查期間依國家不同而有差異,台灣審查時間大約6-8個月,
中國大約10-12個月,多數國家在一年以內, 少數國家可能需要2年以上。

商標類別

非傳統商標因各國不同有差別

傳統商標:

平面商標、團體商標、認證商標

非傳統商標:

立體、顏色、聲音、動態、全像圖、
連續圖案、氣味

商標實務說明

審查實務注意事項
 商標可以緬甸語或英語提出申請。
 商標商品/服務項目以尼斯分類為主。
 商標移轉契約須經登記才生效力。
 商標發放電子證書。
 以下類型之商標不會核准
1、 與著名商標相同或近似的標誌。
2、 描述商品或服務生產時間、類別、數量、品質、性質、成分、預期用途、價值之類的標誌。
3、 通用名稱或標章。
4、 誤導消費者對於商品或服務之性質、品質或產地來源之資訊。
5、 與緬甸國家機構、政治組織、社會組織或國際組織的徽章、旗幟、徽章、縮寫名稱或全名相同或容易混淆的標誌。
6、與他人的姓名或法律實體名稱相同,經權利人或其繼承者同意者除外。
7、違反公序良俗者。
8、冒犯宗教的用語或詞彙。
9、惡意申請註冊商標者。
10、受緬甸作為締約方的國際條約保護的標誌。
11、侵害他人之知識財產權的標誌。
12、與緬甸國徽、國旗相同或近似的標誌。
 商標延展可於屆滿日前6個月提出,補繳期為屆滿日後6個月內。

 兩階段商標審查
第一階段 形式審查
審查基本申請人資料、文件是否齊備,不符規定者將通知申請人於30日補正。

第二階段 實體審查(採註冊前異議制度)
通過形式審查後,公告商標申請案,任何人可於60日對於公告的商標提出異議申請。若無人異議者,則進入實體審查,對於不符規定者,官方給予60日陳述意見期限,符合要求者,發出核准通知領證,意見不被採者,收到核駁通知,不服審定者可於60日日內向緬甸智慧局提出上訴,不服緬甸智慧局決定者,可於90日內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訴訟。

商標異議
第三人認為商標之註冊違反緬甸商標法規定者,可於商標註冊公告日起60日內向智慧財產署提出商標異議申請,官方將通知申請人於60日內提交答辯理由。不服異議決定者,可於60日內向智慧財產局提出上訴。不服智慧財產局之決定者,可於90日內向智慧財產法院提起訴訟。

商標無效宣告
利害關係人認為商標之註冊違反緬甸商標法第14條相對理由規定者,可於商標註冊公告日起5年內,提出商標無效宣告申請,但惡意商標註冊者,不受5年期間的限制。

商標廢止
商標權人無正當事由迄未使用或繼續停止使用已滿3年者,第三人可以向緬甸智慧財產署提出廢止申請,請求廢止商標註冊。商標權人須提交商標使用證據或提出相關證據說明商標不使用有正當事由或有特殊情況,提出廢止答辯,維持商標有效性。

商標流程說明

緬甸商標團隊

Trademark Team
卞宏邦副所長

卞宏邦

副所長

江日舜專利師

江日舜

專利師

陳治汶商標代理人

陳治汶

商標代理人

世界專利商標事務所世界專利商標事務所

世界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以下簡稱WPTO)自1951年創業以來,秉持著「專業、誠信」經營理念,致力於世界各國專利商標實務,並與國際上逾百家知名事務所建立長久策略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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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名稱及商標使用之商品/服務

驗證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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