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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制度

註冊主義/使用主義 註冊主義 審查期間(無核駁情況) 12-18個月
登記制/審查制 登記制 專用權期限 10年
可否一案多類 異議 3個月
指定商品項數限制 3類限制 撤銷(廢止)
公、認證 延展使用證據 不需要
優先權證明文件 6個月內 延展寬限期 6個月
聲明不專用 馬德里會員國 有114個成員,範圍涵蓋130個國家

申請流程

簡單步驟,快速完成申請
step01

布局諮詢

提供商標申請國家、類別、商品及其他建議。

step02

送件申請

提供申請所需資料並付款完成後,本所準備送件文件提出申請。

step03

官方審查

官方會審查是否有不得註冊之事由。

step04

核准領證

官方審查後如核准註冊,本所會通知領證,繳費後約2個月寄發商標證書。

申請須知

申請商標前,需提供的資訊
申請人基本資料
包含中英文名稱、國籍、中英文地址、代表人中英文姓名、統一編號或身分證字號
商標圖樣
商標可以是文字、圖樣或其結合,一個申請案只能有一個商標圖樣。
商品/服務名稱
說明商標使用在何種商品或服務上。
申請類別
商標申請必須依官方所訂分類申請,本所會根據客戶提供的商品或服務名稱,建議客戶適合申請的類別。
申請所需文件
委託本所申請商標,需簽署委託書。
申請費用
包含申請費與領證費,申請費是商標遞交官方申請產生的費用;領證費是官方核准商標產生的費用。
審查時間
審查時間依各國不同,台灣一般是6-8個月,中國是8-12個月。

商標是 圖樣使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

01
可以一案申請全世界商標嗎?
不可以,商標是屬地主義制,想要在哪裡取得保護,就必須在哪裡申請。
02
個人可以申請商標嗎?
可以,商標申請可為國內、外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商業體。
03
商標要用墨色申請或彩色申請?
建議以墨色申請。彩色申請,僅保護申請時的彩色組合,
墨色申請將來使用上不受申請時顏色的限制。
04
中文、英文及圖形要分開申請嗎?
一起申請的話,不可以只使用其中一部分或分開使用各部分。
分開申請的話,可以分開使用也可以合併使用。
05
申請商標有哪些費用?
申請費、申請後經官方審查可能產生修正或答辯費、核准後有領證費。
註冊商標多數國家每十年延展一次,延展時需要繳納延展費。
06
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大約要多久?
官方審查期間依國家不同而有差異,台灣審查時間大約6-8個月,
中國大約10-12個月,多數國家在一年以內, 少數國家可能需要2年以上。

商標類別

非傳統商標因各國不同有差別

傳統商標:

平面商標、團體商標、認證商標

非傳統商標:

立體、顏色、聲音、動態、全像圖、
連續圖案、氣味

商標實務說明

審查實務注意事項
 馬德里聯盟目前有114個成員,範圍涵蓋130個國家,可分為依據「馬德里協定」或「馬德里議定書」成員國。
 我國並非馬德里會員國,因此申請須透過馬德里會員國提交申請,先在當地申請基礎案,在進行國際申請並指定申請保護國。
 若以「基礎申請案」提交申請,僅能指定議定書成員國;若以「基礎註冊案」提交申請則可指定議定書成員國及協定書成員國。
 國際註冊僅作形式審查,審查通過後,將公開申請案資料,各指定國看到公開資料後即可進行各國內部審查。
 註冊馬德里商標優點為手續簡單、費用較低及節省時間;缺點為中心打擊原則(即註冊起5年內基礎案失效,相對應的國際註冊案也失效),此時就需要轉化為各國逐一申請,但可以保留原國際註冊日。
 申請人在獲得國際註冊後約12~18個月內,將收到指定國商標審查結果。
 轉讓限制:國際商標轉讓另一方須為馬德里締約國,不得轉讓給非締約國。
 目前有8個國家要求提交商標使用證據或宣誓書:
1、使用證據:美國、菲律賓、海地、波多黎各、阿根廷(自2013.01.12起)。
2、使用宣誓書:美國、菲律賓、莫三比克、柬埔寨、海地、墨西哥(自2018.08.10起)、阿根廷(自2013.01.12起)。
 各國提交時間點簡介如下:
1. 美國商標使用證據/宣誓書提交時間點為自註冊日起,第5-6年和第9-10年各提交一次。並且第1次續展後,自上一個到期日起,每第9-10年皆須提交一次。
2. 菲律賓商標使用證據/宣誓書提交時間點為自申請日起,前3年內須提交一次。自註冊日起,第5-6年和之後的每隔5年皆需提交一次,宣誓書須經公證。
3. 波多黎各商標使用證據/宣誓書提交時間點為自申請日起,前3年內(當初以意圖使用之申請案)、第5-6年、第9-10年各須提交一次。
4. 墨西哥商標宣誓書提交時間點需特別注意,註冊日期自2018年8月10日起的商標,須自其註冊日滿3年起的3個月內提交商標使用宣誓書,並且每次續展時,皆需提交使用宣誓書。
5. 海地商標使用證據/宣誓書提交時間點為自註冊日起第6年的前3個月內,提交使用宣誓書和相關使用證據(若未使用則提交未使用宣誓書);商標續展後,自上一個到期日起第6年的前3個月內,需提交使用宣誓書和相關使用證據(或者未使用宣誓書)。若無正當理由而未提交者,商標將自動失效。
6. 柬埔寨商標使用證據/宣誓書提交時間點為自註冊日起,第5-6年提交一次。(若未按時提交,則在續展時必須提交,否則商標將被視為無效);續展後,自上一個到期日起,第5-6年也須提交,否則商標將被視為無效。
7. 莫三比克商標使用證據/宣誓書提交時間點為自申請日起每5年前後6個月;若與續展年份重疊(每10年),可以不用交使用宣誓。若商標權利人繳交續展費用,官方即認為商標有使用。
8. 阿根廷商標使用證據/宣誓書提交時間點需特別注意,自2013年1月12日起核准註冊的所有商標,須於自註冊日起的第5到6年之間提交使用宣誓。在該日期之前核准註冊的商標後續需按要求提交,續展不會受影響。


※上述資訊僅供參考,實際申請流程及費用請以諮詢後專員回答為準。

商標流程說明

馬德里商標團隊

Madrid Trademark Team
卞宏邦副所長

卞宏邦

副所長

江日舜專利師

江日舜

專利師

陳治汶商標代理人

陳治汶

商標代理人

世界專利商標事務所世界專利商標事務所

世界專利商標/法律事務所(以下簡稱WPTO)自1951年創業以來,秉持著「專業、誠信」經營理念,致力於世界各國專利商標實務,並與國際上逾百家知名事務所建立長久策略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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