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斯科
首都俄語
官方語言1.4億
人口數3.7兆美元
GDP註冊主義/使用主義 | 註冊主義 | 審查期間(無核駁情況) | 10-12個月 |
登記制/審查制 | 審查制 | 專用權期限 | 申請日起10 年 |
可否一案多類 | 可以 | 異議 | 無明訂公告期間異議規定 |
指定商品項數限制 | 無限制 | 撤銷(廢止) | 連續3年內未使用 |
公、認證 | 不需要 | 延展使用證據 | 不需要 |
優先權證明文件 | 第一個申請日起6個月內主張 | 延展寬限期 | 6個月 |
聲明不專用 | 是 | 馬德里會員國 | 是 |
布局諮詢
提供商標申請國家、類別、商品及其他建議。
送件申請
提供申請所需資料並付款完成後,本所準備送件文件提出申請。
官方審查
官方會審查是否有不得註冊之事由。
核准領證
官方審查後如核准註冊,本所會通知領證,繳費後約2個月寄發商標證書。
商標是 圖樣使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
傳統商標:
平面商標、團體商標、認證商標
非傳統商標:
立體、顏色、聲音、動態、全像圖、
連續圖案、氣味
審查實務注意事項
商標申請書須以俄語提出申請。
商標商品/服務項目以尼斯分類為主。
以下類型之商標不會核准
1、 違反公序良俗。
2、 通用名詞。
3、 地理位置的名稱。
4、 觸覺、氣味、味覺商標不得註冊。
無商標異議制度。
可對申請中商標提交第三人意見書。
與先申請人商標近似,可提供並存協議排除註冊障礙。
有商標聲明不專用制度。
商標移轉契約須經公證及認證,並經登記才生效力。
實際使用商標與原先註冊商標不同,但無實質改變主要識別部分者,可申請變更註冊商標圖樣。
提出商標連續三年未使用撤銷案前,須先向商標權人要求放棄或讓與商標,商標權人若未於兩個月內答覆者,撤銷申請人可在30日內俄羅斯知識產權法院提起撤銷商標訴訟。
卞宏邦
副所長
江日舜
商標代理人
陳治汶
商標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