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德哥爾摩
首都瑞典語
官方語言約1,000萬
人口數6,300億美元
GDP註冊主義/使用主義 | 註冊主義 | 審查期間(無核駁情況) | 2-4個月 |
登記制/審查制 | 審查制 | 專用權期限 | 註冊日起10年 |
可否一案多類 | 可以 | 異議 | 3個月 |
指定商品項數限制 | 無限制 | 撤銷(廢止) | 5年 |
公、認證 | 延展使用證據 | 無 | |
優先權證明文件 | 延展寬限期 | 6個月 | |
聲明不專用 | 有聲明不專用 | 馬德里會員國 | 是 |
布局諮詢
提供商標申請國家、類別、商品及其他建議。
送件申請
提供申請所需資料並付款完成後,本所準備送件文件提出申請。
官方審查
官方會審查是否有不得註冊之事由。
核准領證
官方審查後如核准註冊,本所會通知領證,繳費後約2個月寄發商標證書。
商標是 圖樣使消費者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
傳統商標:
平面商標、團體商標、認證商標
非傳統商標:
立體、顏色、聲音、動態、全像圖、
連續圖案、氣味
審查實務注意事項
商標商品/服務項目以尼斯分類為主。
商標若未取得註冊,不可使用「®」Registered(已註冊)標誌於商標上,否則違反法律規定。
有商標聲明不專用制度。
以下類型之商標不會核准
1、 通用名詞。
2、 違反公序良俗。
3、 地理標示的名稱。
4、 受歐盟國家保護的傳統特產名稱。
5、 受歐盟國家保護的植物品種名稱。
6、 受歐盟國家保護的葡萄酒名稱。
7、 與國家組織標誌、名稱近似。
8、 商標申請出於惡意。
9、 侵害他人著作權、攝影圖像或設計,但獲得本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10、 與他法人名稱相同,但獲其同意者,不在此限。
11、 申請藝術家或著名人士之姓名、肖像,但獲得本人同意者或其繼承者同意者,不在此限。如Lady Gaga。
卞宏邦
副所長
江日舜
專利師
陳治汶
商標代理人